回顶部
青海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以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已开设本科、专科学历层次共51个专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可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斤转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青海省教育斤《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学校中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不接受函报,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务必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考地点:各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两天。

  (四)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各类考生报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

  首次报考者应持身份证,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军人持军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纸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新考生报考时还应按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不得请他人代填。

  2、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

  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凭《准考证》报考,同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3、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

  公安管理(本、专科)、铁路运输工程(本科)、电力发供用技术(本科)等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应持委托部门出具的统一介绍信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

  铁道机车车辆(本科)专业是高职高专院校衔接自考本科(简称“专本衔接”)试点专业,面向青海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开考。美术教育(本科)专业是高职高专院校衔接自考本科(简称“专本衔接”)试点专业,面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开考。餐饮管理(专科)专业是中职学校衔接自学考试专科(简称“中接专”)试点专业,面向西宁世纪学校在校生开考。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须持《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注册登记表》或《自学考试中接专注册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报考。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5、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印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期《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一门或1 -4门(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一次最多不能超过四门。

  (四)应考者报名和考试当天(当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数)的假期和一周的复习假,羊位应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号文件按公假对待。

  (五)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但必须按非专业大专毕业生对待,加考相应专业的大专基础课,个别特殊专业需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说明要求执行。

  三、报名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考生每报考一门课程交纳报名考试费武拾染元(27元)。报考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缺考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四、有关合格证书的免考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考生可在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考点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报考,联系电话:0971 -6306211。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丰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三)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羊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交给当地招考办初审,将符合条件者集中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

 青海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条件

  i.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ii.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

  iii.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

  六、考试办法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协作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形式。各门课程的命题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主要范围。

  (二)考生每及格一门发给羊科合格证,不及格的课程下次再考,直至及格为止。

  (三)自学考试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上半年中请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5月20日至5月30日把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不收)和规定的材料交省自考办审查,过期延至下次办理。

  七、教师资格证书“两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两科的报名考试工作与自学考试同时进行,社会考生参加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省属高校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任何考生不得跨地区报考。报名点分别设在西宁市、海东行署、六州、格尔木市、青海油田招考办。

  八、注意事项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省考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凡有盗窃或泄露试题以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座位通知羊》在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一羊”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凶器以及手机、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准抽烟,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

  (四)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考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考生报考时只能允许有一个准考证,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否则成绩无效。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取得羊科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领取,办理毕业证时统一交省自考办审核。

  (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之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本次考试座位通知羊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提出“成绩复核中请”,逾期不予受理。

  (八)自学考试的教材、大纲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的教材、大纲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教材服务部出售,未委托任何书店代理。发售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电话:6314528邮编:810008

  (十)需了解考试信息者可在当地招考办或省自考办订阅《青海招考指导》报,也可查阅www.qhzk.com网站。

  九、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

  青海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小学教育、政治学(本科)、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旅游管理、美术教育(独立本科)、餐饮管理(专科)、学前教育。青海大学:会计、经济学(本科)、工商企业管理、金融、建筑工程(本科)、草业科学(本科)、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畜牧兽医(本科)、计算机网络(本科)、电力发供用技术(本科)。青海民族学院:化学教育(本科)、法律、律师、行政管理、秘书(专科)、藏语言文学、数学教育(本科)。青海医学院:护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兰州交通大学:铁路运输工程(本科)、铁道机车车辆(本科)。

相关链接:
青海省西宁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12年,是湖南省最早的公立中学,学校现为湖南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素以名师云集、治学严谨、人才辈出而著称。办学百余年来,涌现了一大批社会中坚、国家栋梁,毛泽东主席、朱镕基总理以及周谷城、周立波、杨小凯、谭盾、戴宏杰等蜚声中外的名人名家和22位中外院士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校有1人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7人被评为湖南省中学特级教师,7人被评为正高级教师。学校高考成绩一直稳居全省前茅,学科竞赛屡夺国际奖牌,领跑全国,截止到2022年,我校学生共夺得了43枚国际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牌,其中金牌32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教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在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下,长沙市第一中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市第一中学人事劳资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9日至1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时0分-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路81号长沙市第一中学办公楼三楼310室(清水塘路81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yz2222131@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在长沙市第一中学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复审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试教、面试通知在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总分100分。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其中数学、物理竞赛教练岗位还要测试对所学专业知识的口头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561192(长沙市一中人事劳资科)

     举报电话:0731-84458770(长沙市一中校纪检室)

     附件:1.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广西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3月非实名制教师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年龄(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30日。

  (二)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四)面试方式:

  1.试讲:授课时间10分钟以内,内容从本专业教材里抽取;

  2.试讲+实操:专业岗位由面试单位决定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操)

  (五)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学校邮箱:zyrsc2017@163.com。

  (六)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后,按1:1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试用合同1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以续签。如第一名放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顺延录用第二、第三名。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担。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2—5321708

  联系人:朱老师18907726198;王老师13517823568

  附件1: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3年3月非实名制教师招聘计划表(5).xlsx

  附件2:来宾职教育中心学校非实名制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23.3.22.doc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3年3月22日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10个小窍门。

  NO.1

  面试的题库全国统一,内容差异不大。不必过分纠结教材版本问题。

  NO.2

  结构化问答的题目是随机抽取的,但有可能会抽到之前考过的原题。

  NO.3

  你的竞争对手,是同组的10个考生,但对比之下,高低自现。

  NO.4

  有的考官会在试讲前,收取你的教案,做为评分标准的一部分。所以大家的教案一定要写的规范一些。

  NO.5

  不管试讲是否要脱稿,上交备课纸,试讲时都不要一直看备课纸,否则考官觉得你准备的不充分。

  NO.6

  时政类的题目近几年是个热点,如果抽到不会答的题,可以从教师的角度出发谈谈应该怎么做,聊一聊自己的见解即可。

  NO.7

  面试的通过率一般在50%,各地区可能会略有差异。

  NO.8

  建议大家提前半小时到场,因为有的考生会缺考,可能就会提前轮到你。

  NO.9

  关于着装方面,不要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大方正经为好。

  NO.10

  试讲记得不要忘记板书,结束后记得擦黑板,不仅方便下一位考生,也能给考官留个好印象。

更多政策
添加小编咨询还可领取面试大纲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福建福州市连江县2023年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连江县计划招聘教师150名,其中职专13名、高中38名、初中48名、小学41名、幼儿园8名、特教2名。本次招聘的是编外合同教师,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本次招聘对象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成绩公布、体检、选岗等相关事宜,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具体要求如下:
  (1)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应聘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参加网上注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考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委托模块”报名,并在确认报考前提交岗位备注(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堵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改报时间。
  (2)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流程,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在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改报岗位或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职专教师招聘岗位报考者仅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5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送至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天丰大厦八楼),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面试人员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教材。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有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三)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聘用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
  六、聘用规定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排名位次,依次按聘用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体检及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三)考察及公示。连江县教育局通过审档和入职查询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岗。如聘用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连江县“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校、职专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但岗位信息表中的二环学校不含福州一中贵安学校、连江一中贵安分校和贵安新天地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五)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四)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七)因工作需要,《2023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岗位序号为35、40、44(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的聘用人员,入职后需在连江华侨中学顶岗1年,岗位序号为48、51、54(初中化学、生物、历史)的聘用人员,入职后需在连江文笔中学顶岗1年,待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敖江分校成立后,人事关系转入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敖江分校。
  (八)本次招聘连江县教育局不提供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否则,因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是编外合同教师,在聘期内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工资奖金、工会福利、奖惩、休假等方面的管理与待遇均同编内人员。“五险一金”(不含养老保险中的职业年金)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
  (二)录聘后,在连江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十、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附件:《2023年连江县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连江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

天津市津南区2023教师招聘公告
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近期,本市部分事业单位将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汇总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网址
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学院岗位-01(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benefo.cn;
https://www.suoyuan.com.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2 电气学院岗位-02(1人)
3 电气学院岗位-03(1人)
4 机械学院岗位-04(1人)
5 机械学院岗位-05(1人)
6 实训、实验室岗位-06(2人)
7 思教部岗位-07(1人)
8 思教部岗位-08(1人)
9 社科与基础课部岗位-09(1人)
10 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专技岗一(中学语文教师)(14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www.tjjn.gov.cn/;
www.zhaopin.com
11 专技岗二(中学语文教师)(10人)
12 专技岗三(中学数学教师)(15人)
13 专技岗四(中学数学教师)(10人)
14 专技岗五(中学英语教师)(16人)
15 专技岗六(中学英语教师)(10人)
16 专技岗七(中学政治教师)(11人)
17 专技岗八(中学政治教师)
(10人)
18 专技岗九(中学物理教师)(13人)
19 专技岗十(中学化学教师) (11人)
20 专技岗十一(中学历史教师) (5人)
21 专技岗十二(中学地理教师) (5人)
22 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专技岗十三(中学生物教师) (5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www.tjjn.gov.cn/;
www.zhaopin.com
23 专技岗十四(中学体育教师) (8人)
24 专技岗十五(小学体育教师) (8人)
25 专技岗十六(中学美术教师) (4人)
26 专技岗十七(小学美术教师) (5人)
27 专技岗十八(中学音乐教师) (4人)
28 专技岗十九(小学音乐教师) (9人)
29 宁河区医院 专技岗1(临床医师19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tjwsrc.com;
http://www.tjnh.gov.cn
30 专技岗2(精神医师1人)
31 专技岗3(临床医师3人)
32 专技岗4(医学影像医师1人)
33 专技岗5(医学影像技师1人)
34 专技岗6(药师2人)
35 专技岗7(检验技师1人)
36 专技岗8(检验技师1人)
37 专技岗9(护师2人)
38 专技岗10(助产师2人)
39 专技岗11(会计师1人)
40 管理岗(行政事务管理1人)
41 宁河区中医医院 专技岗1(医学影像师1人)
42 专技岗2(麻醉师1人)
43 专技岗3(口腔医师1人)
44 专技岗4(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5 专技岗5(中医师1人)
46 专技岗6(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7 专技岗7(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48 专技岗8(检验师1人)
49 宁河区中医医院 专技岗9(临床医师、中医师2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www.tjwsrc.com;
http://www.tjnh.gov.cn
50 专技岗10(药师1人)
51 专技岗11(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2 专技岗12(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3 专技岗13(临床医师、中医师1人)
54 专技岗14(助产师1人)
55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6人) 2023年2月15日 http://mz.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56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3人)
57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3人)
58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2人)
59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1)(2人)
60 工勤技能岗(遗体火化师2)(2人)
61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工勤技能岗(遗体防腐整容师)(1人)
62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工勤技能岗(殡仪服务员1)(1人)
63 工勤技能岗(殡仪服务员2)(1人)
64 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专业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65 专业岗(1个)
66 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岗(1个)
67 专业岗(1个)
68 专业岗(1个)
69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管理岗(1个)
70 专技岗(1个)
71 专技岗(1个)
72 专技岗(1个)
73 专技岗(1个)
74 专技岗(1个)
75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专技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76 专技岗(1个)
77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专技岗(1个) 2023年2月13日 http://nync.tj.gov.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http://www.tjrc.com.cn
78 专技岗(1个)
79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专技岗(1个)
80 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科管理岗(后勤服务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81 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水土保持科专技岗(水土保持工作岗)(1人)
82 党群科管理岗(组织建设岗)(1人)
83 办公室专技岗(档案管理岗)(1人)
84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办公室管理岗(信息宣传岗)(1人)
85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专职纪检干部岗)(1人)
86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务工作岗)(1人)
87 人事科管理岗(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88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89 水管理科专技岗(信息工程管理岗)(1人)
90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水质监测所专技岗(水环境监测岗)(1人)
91 水文测验所专技岗(水文观测岗)(1人)
92 闸坝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观测1岗)(1人)
93 闸坝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观测2岗)(1人)
94 淋河管理所专技岗(水文观测岗)(1人)
95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库区南岸管理所专技岗(工程设施管理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96 库区东岸管理所专技岗(水文管理岗)(1人)
97 前置库管理所专技岗(水环境监测岗)(1人)
98 前置库管理所专技岗(库区管护巡视岗)(1人)
99 白庄子管理所专技岗(库区管护巡视岗)(1人)
100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纪委办公室专技岗(审计岗)(1人)
101 财务科专技岗(会计岗)(1人)
102 行业管理科专技岗(行业管理岗)(1人)
103 质量与安全监督事务站专技岗(监督管理岗)(1人)
104 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防汛调度科专技岗(防汛调度岗)(2人)
105 供水调度科专技岗(供水调度岗)(2人)
106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建工作岗)(2人)
107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信息宣传岗)(1人)
108 办公室专技岗(综合管理岗)(1人)
109 人事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1岗)(1人)
110 人事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2岗)(1人)
111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112 规划计划科专技岗(规划计划管理岗)(1人)
113 城市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1岗)(1人)
114 城市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2岗)(1人)
115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次供水管理科专技岗(供水管理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116 节水计划科专技岗(节约用水管理岗)(2人)
117 测验科专技岗(水文监测规划管理岗)(2人)
118 大港分中心专技岗(水文监测岗)(1人)
119 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 (纪检管理岗)(1人)
120 党群科管理岗 (党务管理岗)(1人)
121 人事科专技岗 (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122 永定新河管理一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23 永定新河管理三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24 永定新河防潮闸管理所专技岗(运行管理岗)(1人)
125 海堤管理所专技岗 (防潮管理岗) (1人)
126 天津市海河 管理中心 二道闸管理所专技岗(闸站河道管理岗)(1人)
127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管理岗(新闻宣传岗)(1人)
128 财务科专技岗(会计岗)(1人)
129 独流减河管理所专技岗(泵站运行与管理岗)(1人)
130 子牙河管理所专技岗(工程管理岗)(1人)
131 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中心 财务科专技岗(财务管理岗)(1人)
132 党群科专技岗(综合管理岗)(1人)
133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办公室专技岗(文档管理岗)(1人)
134 党群科专技岗(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
135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财务科专技岗(出纳岗)(1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swj.tj.gov.cn;
http://www.tjrc.com.cn;
http://www.tjtalents.com.cn
136 水管理科专技岗(法治宣传岗)(1人)
137 前毛庄水文(河道管理)站专技岗(水文测验岗)(1人)
138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纪委办公室管理岗(纪检监察岗)(1人)
139 基层所站专技岗(泵站维修养护1岗)(2人)
140 基层所站专技岗(泵站维修养护2岗)(2人)
141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财务科专技岗(出纳岗)(1人)
142 信息化研究所专技岗(智慧水务研究岗)(1人)
143 党委办公室管理岗(党务宣传岗)(1人)
144 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管理科专技岗(规划管理岗)(1人)
145 综合办公室管理岗(文字综合岗)(1人)
146 天津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执法六支队专技岗(执法岗)(1人)
147 执法三支队专技岗(执法岗)(1人)
148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思政教师(2人) 2023年2月13日 http://jy.tj.gov.cn;
http://renshi.tjmc.edu.cn/
149 辅导员岗位1(2人)
150 辅导员岗位2(2人)
151 管理岗位(2人)
152 天津市新华中学 物理教师(1人) 2023年2月16日 http://jy.tj.gov.cn/;
http://xhzx.tj.edu.cn/
153 化学教师(1人)
154 数学教师(1人)
155 思想政治教师(1人)
156 音乐教师(1人)
157 体育与健康教师(1人)
158 图书馆员(1人)
159 天津市西青医院 管理岗1(党务)(1人) 2023年2月13日 www.tjrc.com.cn;
https://www.tjtalents.com.cn;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160 管理岗2(党务)(2人)
161 管理岗3(经管工作)(1人)
162 管理岗4(纪检工作)(1人)
163 管理岗5(投诉受理)(1人)
164 专技岗1(医疗统计)(1人)
165 专技岗2(计算机网络)(1人)
166 专技岗3(护理)(1人)
167 专技岗4(护理)(1人)
168 专技岗5(护理)(1人)
169 专技岗6(护理)(1人)
170 专技岗7(护理)(1人)
171 专技岗8(护理)(1人)
172 专技岗9(护理)(2人)
173 专技岗10(护理)(7人)
174 专技岗11(护理)(3人)
175 专技岗12(临床)(1人)
176 专技岗13(临床)(1人)
177 专技岗14(医学检验)(2人)
178 专技岗15(医学检验)(2人)
179 专技岗16(影像技师)(2人)
180 专技岗17(临床)(1人)
181 专技岗18(临床)(1人)
182 专技岗19(临床)(1人)
183 专技岗20(临床)(1人)
184 专技岗21(临床)(1人)
185 专技岗22(临床)(1人)
186 专技岗23(临床)(1人)
187 专技岗24(临床)(1人)
188 专技岗25(临床)(2人)
189 专技岗26(护理)(1人)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