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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选聘特级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选聘特级教师公告

选聘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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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和芙蓉区《关于人才引进培养“235”工程的实施意见》,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芙蓉教育品牌,特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0名中小学名优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芙蓉区名优特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根据《芙蓉区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和《芙蓉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凡录用后经芙蓉区教育局评定的名师、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享受每年8000-10000元岗位津贴,且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提供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湖南省范围内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与选聘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的教师:
1、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近五年内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4、近五年内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近五年内教育行政部门(学会)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及以上获奖者。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报考中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正规全日制且大专以上,报考小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正规全日制且中专以上。
2、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中级以上职称;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5岁。
四、选聘岗位及职数
共2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名,学科分布如下:

分类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历史 小计
初中 2 3 3 1 1 10
小学 4 4 2     10
 

五、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调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3月1日—4月17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人才网、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长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4月18日——4月21日共四天,每天8:00-21: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
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一寸免冠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职称证、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合同、聘书或单位证明等);⑧符合名优特五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长宽不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审查:4月22日——4月24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及试教。
4、面试及试教:面试及试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面试及试教总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面试及试教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及试教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教。)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7、录取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及试教总分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面试及试教对象、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等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予以公示。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试教、录取资格。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录用后,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  0731-84683254  84683244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1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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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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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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