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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13年3月教师招聘信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文山市2013年3月教师招聘信息

为满足文山市教育系统对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查看《2013年文山市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2013年文山市教育系统紧缺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①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于2013年3月7日上午9:00—下午12:00到《云南省2013年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上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我市就业的人员需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
  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以于2013年3月7日—13日(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件到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我市就业的人员需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已签订《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的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市教育局。
  3.面试内容: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面试岗位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各岗位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四)审核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
  1.审核。拟聘人员需于2013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2.体检。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审核、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及有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附件:文山市2013年3月教师招聘信息2013年文山市教育局紧缺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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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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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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