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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2013年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红鹰学院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辅人员24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红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为事业单位,校内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软件学院、基础学院、高职学院、社科部、公体部等九院两部,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万八千人左右。学校以举办全日制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面向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形成“工、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学校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发展性,注重学生的个性与特长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潜在发展能力、职业适应能力和职业迁移能力的养成;为中小企业培养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所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努力创建以应用型为特征的教学服务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
专业、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英语类专业、日语类专任教师 5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英语类、日语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浙江户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数学类、物理类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数学类、物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艺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计算机类生物科学类专任教师 5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艺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计算机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体育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体育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学、财政学、经济学类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或会计师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机械、电气、电子信息、计算机类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教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教辅岗位 1 从事实验、网管、图书、档案管理工作 工学类、计算机类、教育学、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实验师或网络工程师或软件工程师或图书馆馆员或档案馆馆员等中级职称;
2、4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备注: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1日-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东一门,公交238、302、528、506、115路公交车宁波大红鹰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3、报名办法
  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http://www.nbdhyu.edu.cn/)的“呼唤英才”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3年3月27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呼唤英才”栏目公布。并请考生当日到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上午9点开始。笔试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呼唤英才”栏目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呼唤英才”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红鹰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52236。
附件: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大红鹰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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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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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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