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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2013年春季教师招聘信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恩施市2013年春季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专项招聘高中(职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选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1、2013年3月中旬以前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西南大学等院校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2、若在相关高校直选后仍有空缺岗位,则2013年3月25日下午17点30分前符合条件者可向恩施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718-8413177)投送简历,专项招聘工作组将简历审核后,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面试,确定拟聘对象,签订协议。

        二、专项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学历:原则上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

        对于在“一本”高等院校专项招聘后的剩余名额,属语文、地理、物理、英语、化学、音乐、生物、美术、数学、政治、历史、体育等紧缺专业的,可到“二本”师范院校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补充招聘。从事高中教育的需持有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职业技术教育类、通用技术及相关专业,机电、电子、电工、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旅游管理、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可以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专项招聘。     

        2、资格证: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项招聘的职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

        3、年龄: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

       三、招聘学科及计划人数(23人)

 

单位

(学科)

外语(小语种)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音乐

美术

舞蹈

计算机

小计

教育

创编

市一中

1

 

 

 

 

 

1

 

1

 

 

 

 

 

3

市二中

 

1

 

1

1

 

 

 

1

 

 

 

 

 

4

市三中

 

3

1

1

1

1

 

2

2

 

 

 

 

 

11

市职中

 

 

 

 

 

 

 

 

 

1

1

1

1

1

5

小  计

1

4

1

2

2

1

1

2

4

1

1

1

1

1

23

        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录的计算机教师专业要求为:计算机平面设计(艺术设计)。

        四、专项招聘工作组织程序

        1、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教育局、用人单位与应聘者供需见面,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面试对象。

        2、由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选招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3、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4、确定拟聘对象与公示。拟聘对象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5、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

        6、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把握专项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招聘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所招聘人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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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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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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