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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坐落在湘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学校占地面积1791亩,学校现设有4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十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3000余人。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学校是唯一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唯一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唯一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唯一被批准为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唯一进入中国校友网2012中国大学杰出政界校友排行榜、唯一在教育部拥有4名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高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2013年6月10日。
2.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相关相关证书和材料(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wenlixueyuan0736@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人员参加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科研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硕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新聘博士研究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学院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
邮    编:415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6-7186023
邮    箱:wenlixueyuan0736@163.com
  
 
 
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新聘教师计划表
 

学院 岗位 计划
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方向 博士研究
生安家费
文史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新闻学 12万元
外国语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日语语言文学 12万元
法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 10万元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政治经济学 10万元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 10万元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 15万元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财务管理 15万元
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 10万元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地理科学 10万元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万元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光学 12万元
化学化工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 12万元
生命科学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12万元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发酵工程 12万元
科研 3 博士研究生、教授 水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万元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网络工程 15万元
机械工程学院 教师 2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万元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机械电子工程 20万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 15万元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通信工程或电子科学与技术 15万元
教师 2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 15万元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桥梁与隧道工程 20万元
教师 2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水利结构工程 20万元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测绘科学与技术 20万元
美术学院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12万元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美术学(油画) 12万元
体育学院 教师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 12万元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
咨询
1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心理学 10万元
合计   34      
 

注:1.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优秀博士年龄可放宽5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日制,且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相近;2.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211”和“985”高校(或艺体专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3.学校给予理工科博士科研启动费5万元,其他博士科研启动费3万元。4.其他相关引进待遇,请登陆学校人事处查阅《湖南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湖南文理学院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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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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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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