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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南京市江宁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本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需求
江宁区新教师需求数为:

学科

类别

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电子电工 机电 财会 幼教 特教
中学 10 10 10 3 3 3 4 2 2 3 2 3 2            
中专校                             2 2 2    
小学 65 50 18             4 4 10 5 8         1
幼儿园                                   52  
 

以上学科和数量需求可因学校办学规模调整和报名、录用情况作适当调整;科学学科可由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报考,特教学科限于特殊教育学校美术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江宁生源免费师范生);2013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男生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至2011年);2013年特殊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南京生源2011至2012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师范类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13年非师范类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4.2013年硕士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博士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2013年江宁区新教师招聘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网址:http://xjs.jnedu.net.cn/)。考生按网上报名表的要求填写,单独报江宁的考生务必上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
江苏省内应届师范毕业生可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与我局人事科联系后,由学校集中统一报名(主要指既报南京六城区同时兼报江宁区的人员,集体报名的不用在网上报名及认证),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汇总后将电子稿报人事科(邮箱rskxjL@sohu.com)。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
(二)认证
1.认证时间、地点:网上报名者请于2012年12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南京市百家湖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方位及路线提示:乘地铁至胜太路站(2号出口)下,往东走150米左右,右拐便到。公交乘102至“金长城大厦站”下,十字路口往东(胜太东路)200米,右拐便到。乘116、148至“百家湖小学站”下,右拐便到。乘101、103、南金线、南广线至“河定桥站”下,打车至百家湖小学(起步价)。
2.认证要求:网上报名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①2013年毕业生凭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盖学校章);2011-2012年尚未落实工作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凭报名表、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名。
②已在南京市六城区或其它区县教师应聘考试中报过名的毕业生,符合江宁报名条件的也可在江宁兼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在认证时间内到江宁现场确认,所报类别、学科需与六城区或其它区县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③报考普通学校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若不同,可按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④认证时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⑤只在江宁报名人员缴报考费90元(已在六城区或其它区县报名者免交)。
⑥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2013年博士毕业生,经网上报名、现场认证后,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①笔试形式:江宁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3年南京市六城区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②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时间:2013年1月2日上午(以考试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④打印考试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请所有考生于12月24日至12月28 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www.njzb.net)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⑤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1月26日左右登录江宁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jnedu.net.cn)查阅本人成绩和分数线。
2.面试
①面试分数线的确定:本次招聘按学科需求数的1:4划定面试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1:4的,划基准线。
②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说课采用抽签的方法确定课题。问题答辩采用现场抽题,即兴回答的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电子电工、机电、财会、特教、幼教学科基本功考核单独进行,其它学科基本功考核与说课、问题答辩同时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④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http://www.jnedu.net.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江宁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
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284692、52281696、52181813、52284690
六、招聘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 
本次招聘由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19日

南京市江宁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2013年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2013年江宁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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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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