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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13年招聘68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13年招聘68名教师公告

    潍坊市奎文区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68名基础教育(不含高中教育)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心健康;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除外);往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0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办法
  奎文区教育局与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组,由奎文区监察局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组织实施。分初试和复试,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思想、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和专业知识等。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报名、考试流程
  报名和通知发布网站:奎文教育网http://www.kwedu.cn(“奎文区2013年教师招聘”栏目)。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奎文教育网,进入“奎文区2013年教师招聘”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工作组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工作组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从开始报名次日起,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于3月26日17:00前登陆奎文教育网查询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其他岗位。
  3.初试:初试采取答辩形式。3月27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设考场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或学籍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参加初试,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
根据初试成绩,在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组确定)以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点和网站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以下人员还须同时提报如下材料:
  ①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学历学位证明或学籍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历年学习成绩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
③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④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均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⑤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参加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⑥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复试:复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范围为基础教育阶段相关科目,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6.考察、体检:招聘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协议。
  8.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奎文教育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偏远薄弱学校需求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不在系统内调整工作单位;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奎文区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络方式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招聘现场咨询电话见网站通知。
  2.监督电话:0536-8212197

附: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13年招聘68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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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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