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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东县2013年公开招考实验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鸡东县2013年公开招考实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鸡东县实验幼儿园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考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至1995年2月28日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按幼儿教师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5.具有鸡东县户籍(落户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前),2013年毕业生户口原籍需为鸡东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县内在编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本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户籍本要求将户主和本人户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3年毕业生需要学校相关证明。
2.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130元笔试考务费。
3.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6。如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将适当调整本次招考条件。
4.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 4月1日至4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鸡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报名电话:0467-5587821
联系人:徐秀艳   周海霞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1.笔试: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笔试分数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将在鸡东县教育局一楼门厅公示。
 2.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及岗位实践能力(语言、舞蹈、音乐、美术、器乐等技能)形式进行。面试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面试时需要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 100元。
3.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末位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分者)。按招考教师岗位1:1的比例进行公示与组织考察。
 4.加分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村村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报考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鸡西市选拔聘用“三支一扶”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报名时需要带证明原件)。
5.其它:考试有关费用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缴费后,不予返还。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幼儿教师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考领导小组织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五)聘用
    确定聘用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被确定聘用的考生由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开具介绍信到县教育局报到。一周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履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手续。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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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及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可作为报名依据。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不含高校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时可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报名方式:

  1.电脑端:山东临朐门户网站(www.linqu.gov.cn/,下同);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4年临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找到报名系统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2日11: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lqjyjzgk@126.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拨打电话0536-3212027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通过后,视为缴费成功,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已缴费”,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六)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比例按1:3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并加盖公章(202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用提供)。

  (七)面试缴费

  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024年潍坊市统一确定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

  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岗位须加试技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试讲(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2)加试(100分)。音乐岗位加试主项(即所学专业,占35%)、副项(占25%)、键盘自弹自唱(钢琴,占40%),主项不是器乐的,副项必须加试器乐,考生须自带特长乐器。体育岗位加试跳远、武术、篮球、足球、技巧等项目,各项目均按20%的比例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试讲和技能加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九)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中职聘用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六、其他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临朐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全程参与),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临朐县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龙泉路2698号)。

  临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浙江宁波财经学院2024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7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7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7%,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7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8项,21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3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6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8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A2

260

≥70

60

B

180

≥45

30

C1

130

≥30

20

直聘副高

C2

110

≥25

10

D

100

≥25

10

/

E

60

≥17

5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 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应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联系人:潘老师0574–88052286

  附件1.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docx

  附件3.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doc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4月28日

新疆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昌吉学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14个岗位计划引才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美丽的昌吉市,距离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自1959年立校至今有65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5月被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259人,具有高级职称51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9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天山雪松、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5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2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89人,本科生25743人、专科生6168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0万平方米。其中,新城校区67.67万平方米、园丁校区12.93万平方米。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378.44万元,纸质图书170.195万余册,电子图书188.935万余册。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材料与化工、教育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设有物理、化学、数学、思政、语文、英语、美术、小学教育8个专业,材料与化工硕士设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2个专业。2024年又申报了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动力、交通运输、金融和设计五个硕士点,目前已通过自治区初审并完成公示。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小学教育;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物理学、材料物理、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能源与动力电气虚拟仿真实验、民航概论、仿真雷达管制下的机场塔台管制模拟实验教学项目、JAVA程序设计、微观经济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前儿童游戏、高等代数、数学分析、标志设计,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培育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签约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建有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准东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为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并与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

  三、引才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主持国家重点项目经历;或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

  (二)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职称,主持一定数量的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基金项目;或获得较高荣誉;或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

  (三)青年博士。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推动学校学科建设。

  四、学科专业

  详情见附件1。

  五、引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博士、团队英才各项待遇面议。除享受学校薪酬待遇外,还可推荐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六、引进流程

  本公告2024年全年有效,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采用考核的方式引进。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提交《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35943149@qq.com。

  收到简历后,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咨询党委组织(人事)部或相关学院联系人,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1.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联系电话:0994-2337013、13199707314(蒋老师)

  3.邮政编码:831100

  附件:1.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下载)

昌吉学院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学校自1955年建校以来,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8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进行报名,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00

  笔试在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管理岗、辅导员岗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6-308622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邮编:261061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须知

湖北襄阳市樊城区2024年定向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35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24年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定向招聘对象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对象为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樊城区公办学校现在职在岗临时聘用教师。

  三、定向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 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五)任教年限及年龄条件

  1.2021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21年8月13日之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18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18年8月13日之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年龄放宽的人员需同时满足达到在退休年龄时能缴够1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

 (六)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应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8:30—18:00)。

  3.报名地点:襄阳市第三十八中学一楼会议室(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34号)。

  4.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樊城区公办学校现在职在岗临时聘用教师,在申请报名前应填写《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及加盖公章后,一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学校财务凭证明细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5.岗位调剂。报名结束后,若因相应岗位学科学段报考人员过少或无人报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予以调剂。空缺岗位按照同学段其他学科先行调剂,若调剂后仍有空缺岗位,则按不同学段其他学科进行调剂。岗位调剂结果,由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7.领取准考证。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樊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笔试费5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以及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内容及命题。笔试内容以测试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进行查询。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笔试实际情况,由樊城区教育局会同樊城区人社局研究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本次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由樊城区教育局发放,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2.面试。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采用讲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教育局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提前3天通知考生,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及查询

  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由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登录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区卫计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设置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达到中小学教师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选岗

  樊城区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告后,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岗位,组织选岗。具体选岗的时间、地点、岗位分布情况由樊城区教育局提前3天通知考生。出现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情形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由区教育局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樊城区教育局根据选岗结果,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樊城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三年。

  本公告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0—3224198。

 

樊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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