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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2013年教师招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2013年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经县编委审批通过的2013年县教师招聘计划,决定2013年招聘教师12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学科)和人数

  (一)中学18名

学科

地理

生物

数学

物理

历史

音乐

(含艺术

教育)

合计

人数

5

4

3

2

2

2

18

(二)小学61名(含特教学校音乐1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含艺术教育)

体育

美术

信息

技术

(含教育技术)

心理健康

科学

图书管理

合计

人数

15

15

12

5

5

3

3

1

1

1

61

  (三)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下同) 10名。

  (四)幼儿园教师33名。

  (五)特殊教育1名。

  以上报考人数必须多于拟招聘职位人数。若出现不多于拟招聘职位人数情况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整招聘职位人数(其中若出现拟招聘职位1名,而报考只有1人情况的,则取消该招聘职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不含教辅人员)。

  3.云霄县户籍(含原云霄县户籍的2011年至2013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常山经济开发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代课教师的年龄放宽到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应参加考试对象

  1.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中学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专业对应,具备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小学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体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②按对应专业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或初等教育专业(无限制专业方向)或专业不对应的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一个学科。

  ③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3)代课教师

  2000年底前在我县学校工作并领取由县财政支付工资的代课教师可以报考。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4)幼儿园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自考师范类幼教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5)特殊教育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教辅人员(图书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全日制计划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图书馆学、图书档案管理专业毕业生。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三)免于笔试对象

  全日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专业)、“985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免于笔试,在经体检、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单列指标聘用,并根据学校学科需要派遣上岗。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免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3年4月1日—4月10日上班时间到云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相应材料。

  (二)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上网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县公务员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三)2013年 7月 22日— 25日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辅人员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原代课的学校(股级及以上)提供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由现任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以及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20日。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具体请上网查询)。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幼儿园教师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毕支[2009]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享受加分政策待遇的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6月25日—27日将相应材料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六、体检和聘用办法

  (一)体检办法

  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另定。

  (二)拟聘用办法

  应聘人员(幼儿园教师在经面试合格)在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通过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政策性加分后的总分相同,以考试成绩高者为据;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据。若代课教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据。)。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的,按同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三)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者,在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设岗职位和人数,被聘用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择岗(岗位设置、招聘职位人数若需作调整的,均在考试成绩公开前公布,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在经聘用后,安排到农村学校任幼儿园教师)。

  聘用人员至少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5周年,否则予以解聘。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596—8532201 8527730;

  监督电话: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县公务员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霄县公务员局      云霄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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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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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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