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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浦城县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浦城县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逐年增多,城区中小学学位需求不断增加,以致城区中小学专业教师十分紧缺,为了更加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201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能正常开学,现就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名。其中浦城一中4名、浦城二中3名、浦城三中3名、实验小学4名、新华小学2名、光明中心小学4名(其中光明中小本部2名、里塘小学2名)、和平小学7名、民主小学9名、水南中心小学2名、莲塘学校小学本部2名(选调学科及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中学面向全县乡区中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小学面向乡区中心小学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城区中小学(含莲塘、万安、水南中小学)教师不参与竞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教师资格、学历、任教年限

  中学: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小学: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2、参加语文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甲等证书,参加其他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乙等证书。

  3、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科认定。参加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教师资格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参加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标明学科的,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教师资格证书未标明学科的,则以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三个学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写的主要任教学科为准,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课改,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及较强的教学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不服从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现不好,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的;③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个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0日3个学年中有一学年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及以上的;⑥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十条禁令”以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二十条”之一者。

  四、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参加选调人员,统一参加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五、选调程序

  1、公布方案。2013年3月25日前,《浦城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通知》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http://www.eeafj.cn)。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注册系统,于2013年4月1—10日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名科目有《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逾期不予补报。教育局人事股将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参加选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参加选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参加选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参加选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复审确认为准。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599-2842340。

  3、网上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的报考费收取,参加选调人员应在4月1—10日前网上报名和上网缴费。

  4、笔试科目。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只要根据本人所参加选调的学科及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可不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举行。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参加选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6、成绩公布。5月10前,福建省考试院公布成绩。参加选调人员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 eeafj.cn)”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拟选调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笔试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2007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①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或浦城县委、县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④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赛课的方式,成绩高者优先。

  8、选调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持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资格复审时,拟选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上交的材料:①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②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及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网上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9、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浦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天。

  10、选调人员的调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不同学校选调同一学科的,则根据选调人员名单,按学科进行电脑随机确定选调人员城区任教学校。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调入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昌华任组长,教育局长庄怀庭、公务员局长祖强、编办主任陈金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汉松、教育局党委书记朱素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43040。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各校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教师。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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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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