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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湖州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位申请人: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2013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于3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文凭;
(二)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三)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高中或中职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2008年4月20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国考”合格证明)。
二、网上报名方法与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简称“国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简称“省考”合格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国考”合格申请人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写好身份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向我局报名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点应选择“湖州市教育局”。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填报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考合格申请人填写的学科要与“国考”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成4页)。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和体检表(请用A4纸打印成1页)。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省考”合格申请人和湖师院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其他步骤同“国考”合格申请人。湖师院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应选择“湖州师范学院”,现场确认时间是:2013年5月6日—21日。
三、网上报名时限
社会人员网报时间:2013年3月26日—5月20日,网上报名网络管理系统将于5月20日17:00关停;湖师院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网报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10日,网上报名网络管理系统将于4月10日17:00关停。故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社会人员:2013年5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2号楼3楼(公交1路、2路、9路至吉北小区站下)。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原件或“国考”合格证明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与网报电子照同一底版的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为制作证书备用);
9.交费。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省考”合格申请人员需交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280元。
五、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时间安排在5月25日(周六)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能力测试
“省考”合格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定在6月22日(周六)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8种,即“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确认未通过”、“待审批”、“审批通过待编号”、“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和“申报未受理”等。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7月10日前后登录“湖州教育网”,在公告栏中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咨询电话:2899069
联系人:陆老师、王老师

湖州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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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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