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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13年公开考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13年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岳委发[2003]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上挂(抽用)、调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岳委办【2011】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队伍公开考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科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岳池县2013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组织形式

  整个考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考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统一组织、统一录取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年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报考初中的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小学的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任教时间: 2010年秋季及以前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可报考。

  (五)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具有所报专业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2011年9月以来任教小学或初中相对应学科;报考初中学科的教师具有所报专业的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2011年9月以来任教初中相对应学科。

  (六)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初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七)中小学教师所教统考学科的教学质量近3年(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小学在本校(不足三个班的在本乡镇或本学区)、初中在本学区取得的名次至少有二次统考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非统考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近五年(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个人至少有一次获县教育局及以上表彰(含课件制作、竞教、论文获奖等)或本人所教学科指导学生至少有一次获县教育局及以上指导奖(均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27日,报名时带上编制学校签章同意的本人申请(申请里写清楚自愿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管理)、《岳池县2013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岳池县2013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拷盘)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地点:岳池县教育局政工股。

  (三)报名时只报一个层次的一门学科,不得兼报,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由本人选择。

  (四)报名时交笔试报名费100元。

  (五)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1寸证件照片3张。

七、考试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笔试40%分值,面试占60%分值;其他学科笔试占50%分值,面试占50%分值。

(一)笔试(100分)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3月30日下午在教育局五楼档案室凭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领取。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以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为主,分值占75%,同时考试《公共知识》(《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分值占25%。

  3、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4、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则根据报名情况调整为2:1,调整后仍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相应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的考调计划。

(二)面试(100分)

  按考调名额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讲课的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试采取临时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及课题、当场限时备课的办法进行。

  1、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面试时限内容:备课、讲课时限分别为15分钟。小学学科讲课内容为现行小学五、六年级教材;初中学科(化学除外)讲课内容为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化学学科讲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教材;小学、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除讲课外,还要进行技能测试,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为面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2、面试讲课采取当场亮分,集中统计、面试人员签字确认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密封,并集中封存,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送审和公布。

(三)德、能、勤、绩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分学科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因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考察对象时,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考察对象;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形式及内容:通过听、看、查、访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近三年(含面试后)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业绩等德、能、勤、绩进行定性考察,考察情况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察时间:2013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八、录取

(一)选岗

  1、选岗时间:2013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2、选岗要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分学科按名额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在选岗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后若发现考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此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办理手续: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办理人事调动相关手续。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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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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