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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攀教人〔2013〕20号

 

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01号)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3月20日—3月30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社会发布认定信息,各大中专院校(含市经贸旅游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中有在校应届毕业生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要将认定信息通知到学生。请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3月30日前,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做好认定信息的发布和软件系统的调整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 网上报名时间:
4月1日—4月26日,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人员认定工作安排:
 (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
1. 网上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时间:
2013年4月17日—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 网上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地点:
(1) 申报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地点: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220房间(地址:东区人民街261号,攀枝花影城下行300米)。
 (2) 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 .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内容:
(1) 由教师认定机构对网上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 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申报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人员提出材料补充意见;
(3) 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4) 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2007]102号、[2010]26号、川教资[2010]6)的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现场审核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7)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
色照片一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交近期
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供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粘贴证书使用);
(8)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A级合格证);
(9) 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申报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在职教师提交所任教层次和学科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③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3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目录》(附件1)。
(二) 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受理
5月3日为教师资格申报认定正式受理时间。从正式受理时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三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结。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人员信息统计: 5月6日—8日,对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后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下载和学科分类、汇总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处理。
2.测试工作准备:5月9日— 5月24日,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的人员进行测试工作准备。
3.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1)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测试时间: 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测试地点:攀枝花市电大教学楼。
(2)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5月2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到应参加测试人员本人。
四、证书编号与颁发
(一)现场最终确认和数据资料导出时间不超过5月30日。现场最终确认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申报认定合格人员的所有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教师资格认证编号,现场确认工作结束。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导出本辖区教师资格认证数据资料;并按照《2013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申领与颁发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3年春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汇总表》(附件4)进行统计后,于6月4日前将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核定汇总相关数后,由市教育局到省上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6月5日—6月30日(工作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信息校对,制作打印并颁发证书,7月10日前各县(区)将教师资格证下发至认定人员。
(四)6月30日—7月10日,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各类数据、并将相关工作资料移交行政审批处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3年3月31日前根据
省、市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书面意见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电子邮箱:8793106@qq.com
(二)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教师资格申请表、体检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完善后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签定其中的承诺书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给认定机构。
(四)申报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中小学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申报人员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进行现场审核;社会人员直接提交申报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进行现场审核。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非2013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对2013年春季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有效证明(学校或院系出据的证明无效),方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凭证。对认定合格的人员,须对毕业证验证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 网上查询网址:
1.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2.攀枝花教育网:www.pzhedu.cn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1.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3317417 
2.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东 区教育局: 2293506      西 区教育局: 5555533
米易县教育局:8175757      盐边县教育局:8655250
仁和区教育局:15983568683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加强领导,确保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攀枝花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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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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