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伊犁州直幼儿园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伊犁州直幼儿园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下达奎屯市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48号)、《关于下达红旗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49号)、《关于下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增人计划的通知》(伊州人社发[2012]350号)文件,决定为州直五所幼儿园招聘59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设定招聘岗位。新招聘人员一律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12年伊犁州直招聘幼儿教师59名(其中:州直红旗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9名,奎屯市三所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45名,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5名),详见《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新疆户籍、新疆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计划毕业生)及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内地生源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型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双语幼儿园教师)。
  4、其它情形不适合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或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本、专科学历仅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4.语言条件
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HSK等级标准应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教师资格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相关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 20日-12月25日
12月27日—28日考生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汉语HSK(MHK)等级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四张到州教育局和奎屯市教育局现场报名。考生按照公布的岗位(见附件一),每人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由报名所在教育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身体状况进行目测。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犁州直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考场设在伊宁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⑴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
⑵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
笔试的试卷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并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笔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3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但缺考人员除外。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013年1月4日,考生可到报名地点和伊犁教育网http//www.xjyledu.gov.cn 或http//120.68.42.165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15日
2、面试内容: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测试内容:①说课35分(15分钟内)。②自弹自唱20分(3分钟以内)。③舞蹈25分(自选)。④简笔画20分(10分钟内,命题画)。
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政审、公示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由州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和考核。体检时间:2013年1月22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教育、人社、纪检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与各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聘期、待遇以及办理入编、工资、保险手续等事宜,按照自治区《关于中小学新增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试行)》执行。
新招聘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八、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有关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具体事项,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者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停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1、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2、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点联系方式

   伊犁州直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2年伊犁州直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序号 岗位代码 招聘幼儿园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族别 年龄 学历
1 1001 伊犁州红旗幼儿园 教师 9 不限 不限 28岁及以下 师范类中专及以上
4 1002 奎屯市实验幼儿园 教师 21 不限 不限 28岁及以下 师范类中专及以上
8 1003 奎屯市第二幼儿园 教师 20 不限 不限 28岁及以下 师范类中专及以上
12 1004 奎屯市第三幼儿园 教师 4 不限 不限 28岁及以下 师范类中专及以上
14 1005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 教师 5 不限 不限 28岁及以下 师范类中专及以上
附件2:      
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伊犁州教育局 0999-8290054 伊宁市飞机场路51号(伊犁江苏远程教育中心)  
奎屯市教育局 0999-3258519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