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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推动我市高中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解决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为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富锦市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所辖市(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27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学校。目前是省示范性高中、省重点中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现拥有教学楼3栋,63个教室,47个教学班,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平台。理、化、生实验室各3个,通用技术实验室2个,信息技术教室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223人,在校生2千余人,中青年教师中硕士研究生4人,学校有高级教师68人,特级教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教学能手6人,地市级教学能手36人。教育教学质量在佳木斯地区始终位居前列,学校多次被评为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二、招聘计划
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不限户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普通话达标。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应聘者年龄本科学历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一表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具备本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五)、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有教学经历者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社厅网站、佳市人社局网站、富锦政府网和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0日。
(二)报名。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表2)、教师资格证、在校应届生证明、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以WORD文档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8367925@qq.com。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0日,报名结束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 1月20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1月15日至19日考生到人社局6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同时自带近期蓝底彩色1寸照片4张(照片打上本人姓名),考务费按有关标准收取。应聘者请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40%加上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本学科知识,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可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范围,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讲授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命题试讲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人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等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往届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高考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开招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应届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高考成绩单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应届生毕业时须取得本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会、学校、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精神、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以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富锦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2674456 2728805
监督电话:2323738
附表:1、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2、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富锦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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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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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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