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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常见问题汇总-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常见问题汇总

问题1:请问每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解答:我市每年一次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上旬。
问题2:申请教师资格的方式与流程?
  解答:依次为:规定时间上网申请登陆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查询及打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查询认定结果及领证事宜,现场领证。
问题3:申请教师资格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解答:主要有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补修考试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认定机构的要求,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详细内容可见“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政策”。
问题4:请问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在南京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吗?
  解答:外地户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问题5:请问教师资格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解答:在所有条件符合的情况下:
①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可以由就读学校集中直接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和其余人员均应在网上申请,具体见申请流程。
问题6:请问申请教师资格对学历有何要求?
  解答: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达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问题7:请问申请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有什么要求?普通话证书是否有有效期?
  解答: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均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请人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没有有效期。
问题8:请问南京市教师资格证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定必须是在南京市普通话测试站或者是江苏省内普通话测试站考试的吗?我原来是外省的大学的,是在大学时通过普通话测试的,不知道能否通用?是否要在南京重考?
  解答:可以通用,不须重考。
问题9:请问普通话测试应到什么地方报名?
  解答: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凭本人身份证,交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缴纳测试和证书费。普通话测试培训由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有关测试培训报名及培训教材等事宜请与市普通话培训辅导站联系,联系电话:
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84457586;84405476 。
问题10:请问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鉴定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可以到居委会办理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
  解答:南京市户籍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介中心、警署填写盖章。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予认可。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由学校学生处填写盖章(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处填写盖章)。
问题11:请问哪一部分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
  解答: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
与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一致的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如小学教育本科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问题12:请问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何时考试?
  解答:江苏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的第2周周六全天。考试结果约在3月21日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发证时间为准)。
问题13:在省外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能否在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中使用?
  解答:不可以。在我市教师资格申请中只能使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
问题14:请问到什么地方报名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培训?
  解答:目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组织也不委托其他部门举办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
问题15:请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教材在何处购买?
  解答:目前,江苏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采用两类教材:一为小学类(含幼儿园)《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二为中学类(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各新华书店有售,需要者可自行购买。
问题16:请问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解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5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这是根据当前我国教育的特点确定的。我国教师资格向下融通,主要是作为鼓励教师向下面阶段学校流动而制定的鼓励性措施。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以融通,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能与其他教师资格融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各类普通学校教师资格适用于相同层次的成人学校。
问题17:请问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格检查在哪里检查?是不是随时随地可以去检查呢?
  解答:南京市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68号)8号楼一楼,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10:30,可乘坐南北线:16、26、33、2、49、101、102、游2线。东西线:81、14、23、43、44、63、103、87、305到长乐路站下。联系电话:87726301、87726302。请先在规定时间上网申请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可以下载体检表再自行安排时间前去体检。按医院规定体检后5天出体检报告,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体检。
问题18:请问中专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职称嘛?
  解答:中专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问题19:请问教师资格证书有有效期限吗?
  解答:暂无有效期。
问题20:请问教师资格与教师聘任的关系是什么?
  解答: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是受聘教师工作的一个必备前提。但是,取得了某一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不等于就是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学校聘任或续聘。只有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聘任才能成为教师。
问题21:请问我是全日制学生还没有毕业可以申请嘛?
  解答:具有相应毕业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本市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1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
问题2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
  解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测试时所用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测试学科及教材目录向申请人公布。1、笔试:根据指定的教材、篇目,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按照规定的格式,独立、书面设计教学方案;2、说课:将设计的教学方案、教学活动安排、教学重点难点等进行口头表述;3、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教案、教学大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课程改革等方面内容,在说课后加试2~4个问题,并同时面测申请人仪表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情况。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在测试时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人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在笔试、说课、面试后另行安排。测试成绩评价:笔试(教学设计)和说课成绩合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测试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测试内容为: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问题23:请问教师资格证书可以代领嘛?
  解答: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问题24:外地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南京市可以使用吗?
  解答:可以,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问题25:请问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文件下载
  解答: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和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标准照3张,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补发证书中的内容特别是证书的号码必须与原发证书一致,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原因及补发时间,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和改错时间为每年11月初至12月初。
问题26:请问:我是国外学历,还需要什么证明吗?
  解答:国外学历另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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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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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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