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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泉州市洛江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并经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且未被洛江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在职公办优秀教师参加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招聘对象

  1.以下五类人员可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1)“985工程”高校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且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高考前户籍在洛江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洛江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在职公办优秀教师。

  2.以下三类人员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1)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高考前户籍在泉州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3) 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乒乓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乒乓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足球专长的体育教师要求取得足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高考前户籍在福建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1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资格初审期间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月中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在职公办优秀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包括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应聘者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百分制)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百分制)方可聘用。

  1.笔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40%):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

  时间:教育综合知识考试:4月20日上午

  专业知识考试:4月20日下午

  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面试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

  2.面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60%):以现场说课、问题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

  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考生用60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说课后,考生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时间:2013年 6~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泉州第十一中学

  报考中学音乐、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者需进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说课考核与技能测试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30%)。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声乐(清唱)、钢琴、舞蹈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参加测试;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在室外进行体育专业项目实践技能测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需进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说课考核与技能测试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30%)。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报考音乐和美术(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各占15%)。其中,音乐技能测试包括钢琴(自选演奏一首)、声乐(自选演唱一首歌曲)、舞蹈(自选表演一个舞蹈);美术技能测试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儿童画现场命题创作,测试时自备颜料、笔、纸、画架等。

  面试评委由5-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为应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材料;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洛江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2633676

  (四)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 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2013年洛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

学段

学科

职数

专业要求

高中地理

1

地理教育、地理科学

高中音乐

1

音乐教育、音乐学、艺术教育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

语文

7

小学教育(文科方向)、初等教育、中文教育、

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

数学

5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初等教育、数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

英语

2

英语教育、初等教育(英语方向)、小学教育

(英语方向)、英语

科学

2

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方向)

音乐

2

音乐教育、音乐学、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

体育

3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竞技体育

乒乓球专长体育

1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运动训练、竞技体育

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足球专长体育

1

心理健康教育

2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

幼儿教师

11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儿童教育

说明:招聘的教师岗位如有直接考核聘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则该招聘岗位数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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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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