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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师资格申报认定指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市教师资格申报认定指南

一.申请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具备合格的相应学历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与学历对应表

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备注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

高等师范院校及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等师范院校及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

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高校拟聘教师才可申报

  2.参加普通话测试: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体安排请查询北京市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注: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和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做规定。

  3.进行体检:按《北京市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到如下任意一指定医院体检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的有效期为半年。

序号
认定医院
1
北京市体检中心
2
东城区:北京市第六医院
3
西城区:北京市第二医院
4
崇文区:普仁医院
5
宣武区:宣武区中医医院
6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第二医院
7
海淀区: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8
丰台区:丰台区医院
9
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医院
10
门头沟区:门头沟区医院
11
大兴区:大兴区人民医院
12
房山区:房山区良乡医院
13
通州区:潞河医院
14
昌平区:昌平区医院
15
顺义区:顺义区中医医院
16
怀柔县:怀柔县第一医院
17
平谷县:平谷县医院
18
密云县:密云县医院
19
延庆县:延庆县医院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统一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定部门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培训,然后参加考试;也可以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月下旬或3月初。具体培训时间及考试时间届时在北京教育委员会网站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网公布。

  注:取得国家高等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可免试。

申请资格种类

教委指定培训考试机构

地址

电话

网址

幼儿教师资格

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

海淀区增光路48号北京幼儿师范学校院内

68429750

 

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北京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

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北京教育学院院内

82089117

www.bjtde.net.cn

高等学校教师

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院内

68901097

 

  5.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每年3 202 1 日和10910日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含《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附后。

  二.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每年春、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北京市教委网站)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受理申请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必须是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并盖有学校教务处的红章;如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档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北京市教委核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小二寸证件照一张;

  (8)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交拟聘高校出具的证明。

  必要时,应认定单位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当时退还申请人。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的时间、要求在受理报名时告之)。

  高等学校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可不做要求。

  3.领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领证通知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2.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由学校学生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统一办理。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在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按社会认定要求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通过认定后,凭领证通知单和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认定机构一览表

认定机构名称

认定权限

单位地址

电话

北京市教委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校教师

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北京教育学院

82089117

东城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东城区交道口东公街9号

64023527

西城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西城区南草场街63号

66560878

宣武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宣武区姚家井三巷34号

83580592

崇文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崇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都市街南4楼

67072880

朝阳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

85963971
85961950

海淀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区509室

88487327

丰台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

63811035

石景山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石景山区八角南里

68862742

门头沟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

69842664

昌平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昌平区鼓楼南大街8号

69742366

大兴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大兴区兴华街三段15号

81296347

房山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房山良乡西路大街9号

89359591

通州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通州区新华大街224号

69546045

顺义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顺义新顺南大街路西

69440571

怀柔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怀柔湖光南街2号

69623205

密云县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密云新南路103号

89039359

平谷区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平谷府前西大街17号教委一层

69962250

延庆县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延庆镇高塔街57号

69181295

燕山教委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燕山迎风四巷3号

69341097

有授权的高校

本校拟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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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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