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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资格有关政策的热点问题解答-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教师资格有关政策的热点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答: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实现教师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需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三层含义:(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二)必须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出原则规定,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对如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我处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依法认定教师资格,要作到三个坚持:坚持法定的条件,坚持法定的程序,坚持由法定的机构来认定。(三)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事业许可制度,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2、教师资格分为几类?

答: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七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各类教师资格适用范围?

答 :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什么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为高校拟聘教师,暂不受理非高等学校拟聘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申请认定教师应该具备几方面的条件?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二)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学历(见下一条);(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修学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接受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合格。



6、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须具备什么学历?

答:《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7、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八)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拟聘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六项不作要求。)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时,如有必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是申请人的义务,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按放弃申请处理。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后,可以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拟聘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

对在学期间未修学有关师范教育类课程或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其相关课程的补修、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随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进行。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答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规定条件,提交有关材料的同时,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必须接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专家审查委员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



10、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人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要先参加"两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具备基本条件且材料齐全者,受理其申请;具备基本条件材料不齐全者,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具备基本条件者,说明其哪些方面不具备要求。(三)、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查意见做出认定结论;(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报名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其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1、两学考试及认定时间?

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分中等(含中学)学校和高等学校两个层次进行,每年组织一次考试,(通常在三、四月份),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县(区)组织。考试报名一般在上年底下年初,请注意公告。

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时间请看认定机构公告。



1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认定权限?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13、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答:《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通过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经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商同意,有关高等学校可以帮助学生集中办理申请认定手续。



14、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填写、盖章和发放、管理。持证人要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持证人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证书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回。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附登报声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15、什么人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一)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的人员;(二)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三)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16、提供学历证书应注意的问题?

答:教师资格认定中涉及的学历问题,以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为依据。学历问题出现异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的解释为准;专业划分以"专业目录"为准。

为准确界定专业属性,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在提供毕业证的同时,可提供原始"成绩表"或其它材料;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

提供假证件的申请人,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并提请有关部门没收假证件。


1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答:(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八)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九)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原件和复印件;(十)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



18、如何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答:高等学校拟聘专职教师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向学校有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初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要先参加"两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学校初审通过后,集中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和学校意见;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并通知学校;学校集中办理证书发放手续。



19、如何集中办理高校教师资格手续?

答:高校集中办理手续分两种情况,承担初审工作的学校,初审后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各种证件的复印件;未承担初审工作的学校,汇总材料后将各种证书的原件及盖学校章的复印件一并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一)学校初审人员依据《实施细则》及有关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初审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初审机构在签字处盖章,之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a.证件复印件(原件)及相关证明;b.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含报电子版);c.认定数据盘。

(三)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和测试。

(四)认定结果公布后,学校填好申请表中的证书号码,材料装订成册上报省认定机构,同时教师资格证书盖章。



20、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收费有哪些规定?

答:省财政厅、物价局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明确文件规定(冀价行费字[2003]22号)。申请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每人200元(其中50元为"两学"考试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每人250元(其中50元 为"两学"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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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招聘数学教师通告

经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2024年秋季学期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中数学教师1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组织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年龄20至40周岁。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具有符合高中数学学科相关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招聘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13日。

2.个人资料提交:将个人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邮箱:3584858083@qq.com

3.面试时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归还)。

4.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说课(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瑞丽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学校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安部门进行审查。

(五)公示

学校审查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半年,其中试用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教师需求情况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工作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4000元+/月

管理考核:编外聘用教师管理考核按《瑞丽市编外聘用教师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八、联系我们

濮老师:13628849050

李老师:15608825720

李老师:13578263159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2024两江中学招聘顶岗教师4人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两江中学由民国代总统李宗仁将军创办于1938年,是临桂区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学校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人才辈出,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学校毗邻桂林市两江国际机场,距桂林市政府10公里,交通便利、生活环境优越。

学校占地面积150多亩,还有高中教学班33个,高中在校生有1700多人,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古木参天,绿草茵茵,文化氛围浓厚。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所有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系统、空调,实现了校园网络全覆盖。

学校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2008年至2022年先后获得8次“桂林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

为推进学校进一步发展,我校面向应届、往届优秀师范生招聘顶岗教师。诚邀您共谱育人华意,共创事业辉煌!

一.招聘岗位

1.高中数学教师2名

2.高中物理教师2名

二.具体要求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校招优先录取。

三.薪资待遇

1.月薪2500元以及晚自习费及节假日上课费用;

2.安排住宿,免交水电费用;

3.有教师食堂,交通便利,包含五险。

四.联系方式

梁老师:15078306616

李老师:13878318661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明阳第二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招聘编外教师1人公告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初中化学教师1名

二、工资待遇

按江南区政府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无职称3100元/月,初级职称3200元/月,中级职称3500元/月,高级职称3700元/月,另有乡村补助300元每月,有五险一金。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三、报名实行网络形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以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电子版一起投至邮箱myezbgs@126.com。(请在邮箱标题备注初中xx学科+姓名)

四、岗位条件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3.语文教师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其他学科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云南省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民族中学公开招聘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及该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民族中学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网站(网址:www.ynmzzx.net)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剪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剪公告于2024年10月9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网址:www.ynmzzx.net)发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分为2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和中小学教师类(D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民族中学(电话:087165133180)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云南民族中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民族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民族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民族中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yz.chsi.com.cn)。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3318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838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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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4.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云南民族中学

2024年9月5日

云南省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应聘“15399099007001001”岗位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应聘“15399099007001002”至“15399099007001007”岗位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15399099007001008”至“15399099007001014”岗位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职称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或2019年及以后本科院校颁发;职称专业名称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判定。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博士岗位可邮箱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1.应聘“15399099007001001”岗位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学历、学位学信网验证报告;

(3)身份证正反面;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指定邮箱,详见《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gtzyxyrszp@163.com)

2.应聘“15399099007001002”至“15399099007001014”岗位人员,可登录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http://www.yngtxy.edu.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15399099007001001”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3:00。

2.“15399099007001002”至“15399099007001014”岗位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1.应聘“15399099007001001”岗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及后续招聘事宜将邮件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2.应聘“15399099007001002”至“15399099007001014”岗位人员资格初审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进行人工审核。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笔试岗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网址http://hrss.yn.gov.cn/ynrsksw/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15399099007001001”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正常开考的报考岗位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8.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应聘人员,但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重新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分为3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txy.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871-68160910)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txy.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15399099007001001”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学校完成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该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递补2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txy.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t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业目录、特设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160910、68160660。

(二)监督电话:0871-68160980。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点击查看>>>附件1-6

1.2024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

5.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

6.特设专业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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