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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广元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对象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 、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在市外就业或在本市辖区接受审验材料、确认信息人员也可以利用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期间参加体检。
  3、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区教(育、科)局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使用A3纸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下“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 “资格认定”菜单内下载;
  (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春季现场受理、审验材料截止时间全市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点与服务时间
  为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教育社会效益,市教育局决定增设6个现场确认点,直接、高效、便民服务。其中朝天区、青川、旺苍县教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4月18日、22 -23日、24-25日;剑阁、苍溪县、元坝区教(育、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4月26-27日、5月2 -3日、4月19日;4月18日以前为利州区行政辖区现场确认时间。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都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资格考试费。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规定,从2013年春季起,我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权收回市教育局,由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并监督指导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操作实施。
  市本级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考试科目、试题及考试地点另行公布。县区级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5月3日分别为元坝、朝天区测试,5月11-12日分别为剑阁、青川县测试,5月18-19日分别为苍溪、旺苍县测试,5月26日为利州区测试;试考试地点详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科)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岗位人员严守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现象。
  教师资格工作人员,要告知户籍不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工作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提示他们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适时浏览广元教育网公布的《教师资格能力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3311050
广元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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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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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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