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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萍乡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2013年元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议精神,现就2013年我省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简称“两学”考试,下同)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两学”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和赣教师字〔2010〕12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如教育部2013年出台新的规定,我省2014年将按新规定执行。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并加试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面试和试讲。
  全日制教育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与所学专业不同的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则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并加试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面试和试讲。
  3、江西生源学生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的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回省申请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直接参加面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因考试科目与省考科目不同,应当参加我省组织的“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普通话水平可不作要求。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建议采取阴道口取样方式,不进行侵入性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于2013年4月18日至5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我省境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我省高等学校录取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经我省中考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3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3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检表”无误,可予确认。
  应届本科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检表”核对。统招的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应届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预审,以学校为单位建档,按认定权限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审核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3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30日至5月30日。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3年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3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操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3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四、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高等学校要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学校要加强领导,要协助市、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学校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各高等学校要提前告之毕业生,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在“两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前,“两学”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网络打印成绩单科合格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盖印确认,可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程序。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会中介(公司)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严禁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应予收缴,并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网上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及时、足额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安排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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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为加强普安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研究,普安县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限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职位,要求2024年5月8前已经取得且资格复审时仍具有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县外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普安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4.截至2024年5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截至2024年5月2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2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3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24: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puan.gov.cn/zwgk/)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在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edu2024),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名时,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3日17:00。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提出改报申请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5月2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2024年5月22日17:00后报考职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审核工作人员在5月2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edu2024)”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招聘计划数人员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9:00至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6.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edu2024)”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10)笔试内容为高中物理学科专业知识;高中足球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15)笔试内容为高中体育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为50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为50分。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情况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一式2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限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职位,提供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进行。

1.面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教学相关内容。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十、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卷面成绩、学历、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被聘用人员在普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被聘用后将统一组织安排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培训后不能完成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待遇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十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由县招聘办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办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次招聘工作原则上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审批、聘用、备案等工作,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招聘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完成时限。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2.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附件1: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在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5月31日上午9:00期间,登录网站(http://113.249.157.217:13215/exam-system-examinee/wxgz),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方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5月31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2024年5月3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50元/人/科),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6月13日9:00—6月1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3.249.157.217:13215/exam-system-examinee/wxg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仅甲类岗位设置)。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专业科目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学科对应专业知识,如“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等均考核该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同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甲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巫溪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完成后,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巫溪县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巫溪县教委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在县域内交流,在本县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县教委,023-51510972。

(五)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资格复审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4.附件4:资格复审表.docx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6.附件6: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河南焦作解放区202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公告(教师岗30人)

  根据解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解放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4、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1、2岗位表有其他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件1、2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的“学历”栏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学历信息以毕业证为准,国(境)外学历的毕业院校、专业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显示的中文名称为准。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写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7、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可参加教师招聘;在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进入考察的,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9、报名表中“本人简历”从大学入学填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工作经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请在“本人简历”栏工作单位后注明“在编”。

  三、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点击“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或准确的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为准。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岗位,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6日下午17:00前,登录招聘指定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能够证明考生与户主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核减及取消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者须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持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重新选报。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二证缺一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岗位两科卷面满分分别为100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相关材料交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逾期未报送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不含0209、0210岗位)=教育基本理论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中小学教师0209、0210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3)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手工签名);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学位证(2024年7月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相关证件,未提交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仅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0209、0210岗位无需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招聘条件和对象中“有关要求和说明”的第8条执行)以及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方案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非在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面试教材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主要测试考生驾驭课堂、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报考0209、0210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后不遵守聘用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诚信,记入诚信系统,并将不诚信记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中共焦作市解放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记入诚信系统,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05010(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1-2975010(解放区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pdf

  附件2:《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pdf

  附件3:《二次平均法》.pdf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山西长治市壶关县2024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长审管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壶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壶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长治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壶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注册申报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前应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3日17:00。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0日17:00。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使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二)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工作日)。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工作日)。第三批: 2024年9月15日至9月26日(工作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到壶关县中医院体检。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第一批申请人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工作日),第二批申请人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工作日),第三批申请人于2024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在壶关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每日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体检前需空腹10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8778475。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 、认定程序

(一)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并务必仔细填写。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

1.现场确认地点  

壶关县中医院(壶关县西城路9号)

联系电话:0355-8770390。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④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县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需现场提交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6)体检条件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①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②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 、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

1.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智汇罗城”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教育系统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我县继续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初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高中部11名、初中部2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1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初级中学3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初级中学3名)。择优选拔,及时补充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及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5.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双选会,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报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工作联系电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821657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8215986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个人承诺书.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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