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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即墨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即墨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7人(详见《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具有专业对口副高级职称人员和2005年即墨市公开选招的且现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以下简称即墨市聘用制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除明确限制户籍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制户籍。即墨市生源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在“已取得证书情况”栏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段 学科”,如“教师资格证书:高中 语文”;即墨市聘用制教师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聘用制教师及现工作单位;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初审不能通过。

  3.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4.初审。招聘单位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确认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即墨市德馨大厦610室(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退费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6.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须由本人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①往届(指2012届及以前)毕业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3年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原件,须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注明学科门类)、是否师范类毕业生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以及本人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受户籍限制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与毕业生关系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毕业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注明学科门类)、是否师范类毕业生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其它证件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不装订,一并上交)。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2013年即墨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须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B教育类,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说课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及办法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技能测试和说课同日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当日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说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方式为“说课”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

  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通过即墨政务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应聘人员面试说课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体检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岗。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发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51262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551053。

  附件: 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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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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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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