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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13年中小幼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13年中小幼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名、小学教师113名、初中教师2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招聘范围
除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外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和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体岗位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
①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小学教师
①学历
第一学历为师范教育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中科学学科适合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人员报考。
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⑤报考英语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三)初中教师
①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②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五、岗位职数

岗位 人数 岗位 人数 备注 岗位 人数
幼师 3 小学语文1 20 2010年及以前毕业的 初中数学 8
    小学语文2 39 2011年至2013年7月毕业的 初中物理 4
    小学数学1 10 2010年及以前毕业的 初中生物 4
    小学数学2 20 2011年至2013年7月毕业的 初中历史 4
    小学英语 3   初中地理 4
    小学科学 3      
    小学音乐 3      
    小学体育1 3 男性    
    小学体育2 3 女性    
    小学美术 3      
    小学计算机1 3 男性    
    小学计算机2 3 女性    
 

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招考计划数。
六、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术科测试(音、体、美、计)→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雨花区政府网http://www.yuhua.gov.cn/
雨花教育信息网http://edu.yuhua.gov.cn/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12日,每天9:00-20:30。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雨花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前期准备与本人当前有效身份证同底的彩色数码照片,其规格为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024KB,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
(三)领取准考证
1、时间:4月13日—4月14日(8:30-11:30;14:30-17:00)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少年宫
3、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表领取准考证,原则上不受理代领。
4、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笔试(含术科测试)收取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
1、所有岗位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专业文化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2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总时量210分钟。
3、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等,请考生于4月18日查看雨花教育信息网,未按网上通知准时参考视为自动弃权。
(五)术科测试
1、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的还须参加术科测试,测试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同类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
2、术科测试安排在笔试成绩发布后,请随时查看雨花教育信息网,未按网上通知准时参考视为自动弃权。
3、音乐考生请备好乐器(钢琴除外)、服装、道具和伴奏磁带(碟片);美术考生请备好素描写生、水粉(或水彩)写生和速写所需的工具(纸和画架除外);体育考生请备好武术类用品和伴奏磁带。
4、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的最终笔试(术科)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术科测试成绩×60%合成。
(六)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同类人员中根据笔试(术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按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在雨花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书)
3、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负责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同类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1、应聘小学、初中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①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操作演示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②试教形式为当场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10分钟。
2、应聘幼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①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操作演示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②试教形式为当场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10分钟。
③专业技能考核时量5分钟,一是从弹、唱、舞、美中自选一项,二是从余下的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
④试教成绩×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40%合成面试成绩。
3、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当场反馈给考生。
(八)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按笔试(术科)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
(九)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递补面试成绩高的。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递补面试成绩高的。
(十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将拟录取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成功者安排到学校时,若该校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六、纪律与监督
1、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章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其它
1、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2013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资格终审确定拟录人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2、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安排、笔试安排、术科测试安排、面试安排、体检安排、考察安排等均通过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3、笔试成绩、术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登录雨花教育信息网查询。术科测试对象名单、面试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4、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
雨花区教育局0731-85880212
8、监督电话
雨花区监察局0731-85880108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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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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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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