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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平顶山市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的通知

驻平各高校:
  为拓宽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经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我市决定开展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学籍在平顶山辖区高校的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于2013年4月6日至10日,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到平顶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教育理论考前辅导及考试报名手续(见附表1、2)。
2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履行报名手续者,于2013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
42013年12月以前,对取得《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者,进行教育教学技能全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发放《平顶山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2014年4月,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主动到所在院校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提交申请材料。有关院校相关部门汇总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统一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届时提交的材料有: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由组织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籍或《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平顶山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认定阶段
2014年5月,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学校或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2014年6月底,院校相关部门或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天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优秀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相关部门一览表
2、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辅导与考试申请报名表(可下载)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相关部门一览表

高 校 名 称 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平顶山教育学院 干 训 处 王老师: 2978031
平 顶 山 学 院 人 事 处 王老师: 2657612
河南质量工程学院 培训中心 李老师: 3397153 13461153322
平顶山工业技术学院 语文教研室 杨老师: 13733798883
河南城建学院 招生就业处 刘老师: 2089116

特别声明:
有个别社会中介机构假冒教育行政部门名义,以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代报考、代培训手续为名,虚假宣传,收取高额费用……尤其是声称“在校非师范本科、大专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存在欺诈行为和严重的政策误导,对申请人员利益造成损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未设立任何中介机构,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代报考、代培训手续,此行为纯属欺诈行为,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经过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接受委托的以上试点高校,方可组织本校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及考试报名。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在校学生进行考前培训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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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河池市宜州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中小学用人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3名,招聘其他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相关要求请查阅2024年3月22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往现场应聘。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联系电话: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260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广西省河池市凤山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发〔2024〕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决定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活动,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二)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双选会招聘教师共13个岗位20名,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共5个岗位11名(事业编制)。

(二)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共8个岗位9名(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及在职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河池学院和其他高校2024届、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5月19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截止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会签约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三个环节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在招聘会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签约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相应岗位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或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在聘用期内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双选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16.xls

2.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5.16.xls

3.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5.16.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教师招聘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市高级中学定于 2024年 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7个,拟聘 14 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5.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开始报名,预计在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

网上报名地址:https://szgjzx.wjx.cn/vm/OJQniYs.aspx#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址:5月24日上午9:0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温馨提醒:外校考生凭身份证及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即可进入校园)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扫描公告中的二维码并上传,待进入考试阶段后携带原件至现场核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报名材料要求如下: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按照5分制出具的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知情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审核

用人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现场报名审核

未进行线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指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对考生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官网的补充公告中发布。笔试内容等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针对考生的报考学历、专业、年龄、职业资格等岗位计划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材料原件。对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官网的补充公告中发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无生试讲,考核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试讲及现场提问。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内容为与本学科相关的测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的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合格线、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高级中学官网网站(www.cn-school.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主管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材料指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高级中学官网: www.cn-school.com

咨询电话:  0755-83939880

本公告由  深圳市高级中学   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高级中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知情承诺书

深圳市高级中学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绥化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扩大“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成果,解决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岗位相应的能力素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日(含)至2006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望奎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项目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wk2024.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8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

2.报名网址:https://wk2024.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或相关资格要求的须上传相关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学位或资格证书的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报考岗位代码为202401、202402、202403、202404的考生,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 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5.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工作日8:30-11:00 ,14:00-17:0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64。

8.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4年6月7日9: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9.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为报名成功。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考生,全额退回笔试费用。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政策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1.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日(含)。

3.报名时无需上传政策加分相关材料,待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拟定于2024年6月11日开展,具体开展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公告,请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报名后持续关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勿错过现场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

  1. 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并列以客观题高者优先。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有关资料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望奎县人民政府和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时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职工,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①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为:器乐、声乐、舞蹈、简笔画、讲故事等。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②面试总分100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到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仅1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核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4)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以考试总成绩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2.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24小时内申请一次复检,超时不受理复检申请,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核资格。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加分项目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体检人员的递补原则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3年(含试用期)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要求,对在报名、考试、现场资格确认、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明细表;

附件4: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6:专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7:本科—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附件8:研究生—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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