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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学B》预测题及答案(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学B》预测题及答案(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从评价的作用上区分,学生评价的类型可分为 【 】
A.正式评价和非正式评价
B.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
C.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D.正确评价和错误评价
2.我1331古代的六艺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七艺,都属于 【 】
A.活动课程
B.综合课程
C.核心课程
D.分科课程
3.班级组织的领导者是 【 】
A.班主任
B.学生干部
C.校长
D.全体教师
4.儿童身心发展有两个高速发展期:新生儿与青春期,这反映了身心发展具有【 】
A.顺序性
B.不平衡性
C.阶段性
D.个别差异性
5.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定向功能、调控功能和 【 】
A.评价功能
B.选择功能
C.决策功能
D.指导功能
6.世界上最早系统论述教育教学思想的专著是 【 】
A.《论语》
B.《大教学论》
C.《雄辩术原理》
D.《学记》
7.以被评价对象自身某一时期的发展水平为标准,判断其发展状况的评价方法是 【 】
A.相对评价法
B.绝对评价法
C.个体内差异法
D.自我评价法
B.被称为“近代实验科学的鼻祖”的是 【 】
A.培根
B.梅伊曼
C.拉伊
D.夸美纽斯
9.主张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的代表人物是 【 】
A.夸美纽斯
B.孔德
C.涂尔干
D.卢梭
10.既是教师综合素质的最突出的外在表现,又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因素是 【 】
A.教师的专业理想
B.教师的专业知识
C.教师的专业能力
D.教师的专业自我
11.班级组织的发育经历的第一阶段是 【 】
A.团体要求与个人属性之间的矛盾
B.个人属性之间的矛盾
C.团体要求架构内的矛盾
D.团体要求与团体文化之间的矛盾
12.教育功能分为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依据是 【 】
A.作用的对象
B.作用的方向
C.作用的呈现方式
D.作用的目的
13.特别重视强化作用的教学理论流派有 【 】
A.哲学取向的教学理论和行为主义教学理论
B.行为主义教学理论和认知教学理论
C.认知教学理论和情感教学理论
D.情感教学理论和哲学取向的教学理论
14.明确地提出“使人类教育心理学化”的口号,为近代教育学的创立作出重要贡献的是 【 】
A.洛克
B.裴斯泰洛齐
C.卢梭
D.夸美纽斯
15.以美国的学制为蓝本,一直沿用到全国解放初期的现代学制是 【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具体内容有 【 】
A.专业品质的提升
B.专业知识的拓展
C.专业精神的形成
D.专业理想的建立
E.专业能力的发展
17.教学策略的特征是 【 】
A.调控性
B.灵活性
C.层次性
D.指向性
E.操作性
18.农业社会的教育所具有的特征有 【 】
A.古代学校的出现和发展
B.教育阶级性的出现和强化
C.教育的公共性日益突出
D.教育的终身化
E.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
19.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途径主要有 【 】
A.师范教育
B.新教师的入职辅导
C.在职培训
D.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E.自我教育
20.针对传统教育存在的问题,杜威提出的观点有 【 】
A.从做中学
B.儿童“静听”的学习方式
C.教育应当脱离儿童的经验和生活
D.教育即生活
E.学校即社会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21.师生关系
22.课堂教学设计
23.观察
24.教育制度
25.行动研究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26.简述学生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当代走向。
27.简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的类型。
28.实施学生学习情感评价应注意哪些问题?
29.简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改革的特点。
30.简述学生技能学习评价的主要方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1.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应该怎样建设和管理班集体。
32.论述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负向功能。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C】[解析] 略
2.【D】[解析] 我国古代的六艺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七艺,都属于分科课程。
3.【A】[解析] 班主任受学校和校长的委托,担任班级组织的领导者。
4.【C】[解析] 儿童身心发展有两个高速发展期:新生儿与青春期反映了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
5.【A】[解析]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定向功能、调控功能和评价功能。
6.【D】[解析] 《学记》是我国古代最早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成体系的古代教育学作品。
7.【C】[解析] 个体内差异法是指以被评价对象自身某一时期的发展水平为标准,判断其发展状况的评价方法。
8.【A】[解析] 略
9.【D】[解析]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主要反映在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之中,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思想家卢梭、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德国的康德、美国的马斯洛、法国的萨特等。
10.【C】[解析] 略
11.【B】[解析] 班级组织的发育经历三个阶段的发展,其第一阶段是个人属性之间的矛盾。
12.【A】[解析] 从作用的对象看,教育功能分为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
13.【B】[解析] 略
14.【B】[解析] 略
15.【D】[解析]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时留美派主持的全国教育联合会,以美国的学制为蓝本,提出了改革学制的方案,于1922年颁布了壬戌学制,即通称的“六三三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6.【B、C、D、E】[解析] 略,见指定教材(P118)。
17.【A、B、C、D、E】[解析] 略,见指定教材(P197)。
1B.【A、B、E】[解析] 略
19.【A、B、C、D、E】[解析] 实现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途径主要有:师范教育、新教师的人职辅导、在职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我教育。
20.【A、D、E】[解析] 针对传统教育使学校教育同儿童现实生活经验相割裂的问题,杜威提出 “教育即生活”,教育就是儿童现在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准备。针对学校与生活隔离的问题,杜威提出“学校即社会”,强调学校应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使校内学习与校外学习相互连接、相互影响。针对传统教育惯用的儿童“静听”的学习方式,杜威提出“从做中学”,主张教学从儿童的经验和生活出发,让儿童主动地从自身的活动中进行学习。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21.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育目标,以各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通过教与学的直接交流活动而形成的多性质、多层次的关系体系。
22.课堂教学设计:是指教师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需要和特点以及所教课程的内容,将课程目标转化为单元或课时目标,并对这种目标加以分解和细化,据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和教学程序,对照目标检测教学效果的一种安排。
23.观察:是作为研究者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的自然状态下,根据研究的问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看、思、记的一种方法。
24.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
25.行动研究:是一种由实际工作者在现实情境中自主进行的反思性探索,并以解决工作情境中特定的实际问题为主要目的,强调研究与活动的一体化,使实际工作者从工作过程中学习、思考、尝试和解决问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26.简述学生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当代走向。
答:(1)倡导构建以发展为本的学生评价体系。
(2)以质性的评价模式取代量化的评价模式。
(3)强调测评的真实性和情境性。
(4)鼓励学生评价中的合作行为。
(5)重视思维过程的评价。
27.简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的类型。
答:现代学校教育系统的类型包括:
(1)大学和高等学校。
(2)中学。
(3)小学。
(4)初级中学。
(5)职业中学。
(6)高级中学。
(7)短期大学和大学。
(8)幼儿教育机构。
(9)研究生教育机构。
(10)成人教育机构
28.实施学生学习情感评价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学生情感学习的评价一般采用观察法、问卷法。
(2)应尊重学生的学习情感表现。
(3)应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29.简述20世纪B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改革的特点。
答:(1)高度重视教育改革,突出教育的战略地位。
(2)教育改革的重点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3)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4)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
(5)重视提高师资水平。
30.简述学生技能学习评价的主要方法。
答:(1)观察法(最常用)。
(2)作品表现法。
(3)表演评价法等。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1.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应该怎样建设和管理班集体。
答:建设和管理班集体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创造性地设计班集体目标。
班集体目标确定与实施是班集体管理的基本要素。班级目标的设计,要以教育方针的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中介,落实到集体成员的学习目标。班集体目标设计的方法:
① 以提高素质、发展个性为向导,制定适合班集体实际水平的发展目标。
② 依据班级发展目标制定各科教学、班级教育工作、班级日常活动体系。
③ 引导学生设计“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学习和发展目标。
④ 在班集体的目标管理中,既要注重提高班集体的整体发展,又要为集体中每个成员精心设计个性发展目标。
(2)合理地确定班级角色位置。
①科学地诊断班集体人际关系的现状。
②重视班级骨干队伍建设。
③重视班级管理角色。
④正确对待班级中的非正式群体,使它的目标、价值规范等与班集体整合。
(3)协调好班内外各种关系。
①协调班集体内的各种组织和成员的关系。
②协调与各任课教师及学校其他部门、其他班级的关系。
③班主任要协调班集体与社会、家庭的关系。
④班主任还要协调好班级内各种活动和事务。
(4)建构“开放、多维、有序”的班级活动体系。
①活动主题的确定要贴近社会生活。
②活动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要能适应并促进学生的发展。
③活动类型要丰富多彩,为学生发挥潜能提供舞台。
④明确活动中“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的关系。
5)营造健康向上、丰富活跃的班级文化环境。
①营造文化性物质环境。
②营造社会化环境。
③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
④营造正确的舆论和班风。
⑤营造健康的心理环境。
32.论述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负向功能。
答: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负向功能,是教育活动系统或教育系统出现的偏移和失调状态,即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异常条件使教育正向功能的实现受到严重阻碍,结果派生出来多种偏离行为,产生许多期望之外的不良功能。
教育的社会负向功能,有些是整体的,有些是局部的,这取决于社会的性质。
第一种情况:当社会发展处于负向时期,教育对社会出现总体的负向功能。
第二种情况:当社会发展处于正向时期,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功能总体是正向的,但也由于某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教育与社会的外部关系失调,出现了局部的负向功能。
教育受政治、经济、文化所制约,所以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一,也是衡量教育与社会发展是否协调的准绳。违背这一规律,必然出现教育的社会负向功能。
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物质生产提供相应的基础条件,如果超越了物质生产所提供的底线,就会出现教育的负向功能。如盲目的教育先行会带来一系列负效应。首先,教育的盲目发展可能培养出过多的毕业生,而国家经济发展又不能给他们提供相应的和足够的岗位,这些毕业生在国内无法就业,造成社会压力,同时,他们中的部分人就可能流向国外,这是教育对经济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大作用,而且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流失和浪费。其次,劳动者的素质应与生产中的技术水平相适应,只有这样,提高受教育水平,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在社会发展处于正向时期,教育出现负向功能是人为的结果,是教育的内部与外部的异常条件多造成的正向功能的受阻和障碍。由于教育是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教育负向功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正确认识并遵循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育活动,协调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负向功能,增强正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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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育部提醒:警惕“教师资格证书代办”骗局

近期,已发生多起以“免试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名的诈骗案件。

例如,2026年2月,成都一起以“免考拿证”为名骗取300余人的诈骗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年5月,上海杨浦区李某甲等人以办理“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服务”为名实施诈骗,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预审截图、虚假教育部门对接证明获取信任,收取费用后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直接提供伪造的假证书。

教育部特此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认定申请须由本人完成。教育部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网站,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教师资格证书真伪可在相应网站核验。

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

·教育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e.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任何声称“免考办证”“走流程代办”“内部渠道拿证”的机构或个人,均属违规违法,制作、买卖假教师资格证书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切勿轻信“代办”传言,避免上当受骗。

如发现非法代办或假冒网站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陕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市(区)考区可在本市(区)辖区内设置考点,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由市(区)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所报科目等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6年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2026年9月11日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区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请考生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点、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6912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发布

2026年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

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2026年11月5日12∶00前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所报考区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9658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9685

029-87274558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33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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