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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蓬莱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重点补充农村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以下各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烟台生源2012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3)蓬莱生源或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支教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9、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

  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 [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时间为: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4月21日止。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2、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生源地及是否师范教育类)或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打印并加盖印章),体检考核时另行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迁移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已在蓬莱市教育体育局报到的无需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上述证明材料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照片不得美化修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

  (2)应聘人员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到蓬莱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模板,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报考者本人手写签名)、编辑个人照片,将相关证件、证明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扫描成图像文件,连同编辑填写好的准考证一起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pllfh@126.com。经初审合格的,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考务费,也可现场缴费。缴费时间截至现场报名最后结束之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

  (3)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蓬莱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4)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教育信息网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4日。5月2日—3日,考生到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成绩共100分(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能力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体育学科考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招考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比例、招考计划在5人(含5人)以下的按1:2.5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说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说课能力测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说课能力测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后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报名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能力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电子邮件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说课能力测试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的有关课节,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体育学科另需加试专业实践操作。其中,说课占60分,专业实践操作占40分)。现场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说课能力测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说课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说课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和考核的,以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说课能力测试。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说课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分配去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凡在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场违纪或作弊、妨碍干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无理取闹、扰乱招考秩序等行为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蓬莱市教师招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蓬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监督电话:0535-5643526

  附件:2013年蓬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报名有关材料及要求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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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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