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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遂昌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学校 (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上半年遂昌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县的人员均可向遂昌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2011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非师范类)都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2年下半年入学的师范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专业面试和试讲)考核。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4-5日,考试地点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遂昌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在《遂昌教育网》公告通知栏中或通过手机发短信通知。
三、分级管理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申请人向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局进行申请。
四、申请程序
第一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第二步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第三步到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进行现场确认,上交所有申请材料;第四步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19日,逾期将不能进行网报。报名前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手机填写全号,座机加区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网络生成的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修改使用,遗忘了则不能登录。
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24日下午5:00时止,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通知中规定的各种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现场确认地点
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二)。联系电话:0578-8122601。该确认点只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遂昌县的申请人的申请。
八、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从报名系统内用A4纸打印)。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重新登录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4张A4纸表格,然后复印到一张A3纸上,注意复印顺序:A3纸对折后,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填表说明,第三页为个人信息,底页为认定机构填写的内容)。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师范生证明内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年月、毕业年月、所学专业,属全日制师范毕业生)。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照片的要求
网报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同时准备与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二寸照片4张,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1张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背面写上姓名,以备制作资格证书时使用)、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十、体检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4月20日当天上午7时前,空腹到遂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表到体检中心领取。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浙价费〔2009〕46号),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申请人须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每人280元。已经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不再组织考试,也不收取考试费用。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3年7月10日前结束,认定工作后发放证书。
附件:《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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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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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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