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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3年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2013年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1、各类成人教育的学生认定教师资格,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
2、今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除了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3、所有申请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报名后,还须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登记后必须打证书领取通知单及印条形码并按要求将条形码粘贴于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或驻蓉各高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除外);
3.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二.体检
  当您具备以上条件时,即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的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费180元):
A.成都军区总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一号桥旁) 体检时间:4月7日–5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8:00–11:30  联系电话:86573350 、86573340。
B.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医院均可)。体检时间:4月7日–5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8:00—11:30,联系电话:84768072。(成龙校区医院地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332路公交车、856路公交车可直达)
c.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地址:武侯祠大街251号)  体检时间:4月7日–5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8:00—11:00   联系电话85096016.
体检注意事项:
1.必须空腹 。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
4.为方便已在上班的申请人员体检,经协调,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医院特安排4月13日(周六)加班体检。联系电话:84768072。
 
三.现场确认
  请于4月19日--5月6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9:00–15:30) 带上以下材料到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三楼)(地址:金盾路57号,人民公园附近)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单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4.体检表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 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红底,办证书用,请修剪好);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成都地区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的试讲测试的题目、时间、地点等将于5月底-6月初公布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上,请大家随时查看(预计试讲时间在高考前后,请以“成都教育人才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3.证书领取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请于6月底上www.cdjyrc.com查看).
4.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如没按规定上传照片则网上申报无效  。
5.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6.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的除外)。
7.根据成价费【2008】106号文件规定,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要交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08元(现场确认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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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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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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