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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长海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招聘公告附表一。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大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ledu.com)、长海县政府网(http://www.changhai.dl.gov.cn)、长海教育网(http://www.chedu.net)登载发布。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
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㈤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㈡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2013年4月18日如遇大风大雾天气影响通航,报名时间延长1天,笔试时间及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依次顺延。)
㈢报名地点:长海县人才中心(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㈣报名程序
1. 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2013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表二),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张贴照片后提交到报名现场。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
2.资格审查。由长海县教育局、长海县人社民政局、长海县监察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长海县教育局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表格所用照片)。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发的,需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考生需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
3.录入考生报考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4.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4月18日下午1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若报名时间延迟,则此时间顺延)。
㈤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本次招聘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竞争比例设定为:报考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相应岗位应形成不低于1:2的竞争比例;报考幼儿园及匡智学校相应岗位应形成不低于1:3的竞争比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7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
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2比例,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时间:4月19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长海县第一中学
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20日下午登录长海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㈡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通过备课、上课、答辩等测试应聘者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水平、恰当使用多媒体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面试结果在长海教育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长海县教育网发布公告。
㈢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为主;2011、2012年毕业生,有工作者需提供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证明及居住地派出所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无工作者需提供居住社区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思想品德表现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长海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服务期限
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到长海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3年内不得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调离;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到长海的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生,5年内不得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调离。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长海县教育局人事科8988381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教师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九、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公告中所注明的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报名及笔试地点处于海岛,请考生提前了解通航情况,做好出行准备。
船讯咨询电话:鸳鸯港 89895000    89896000
              皮口港 83400316
附件:⒈《2013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长海县教育局
                      二O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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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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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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