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讯 从2013年开始,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精神。
江西省规定,凡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长期有效),回省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凡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成绩两年有效),申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但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仅笔试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的,因为考试科目与我省不同,回省申请教师资格时应当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