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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益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1.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层次要求

教 师 资 格 分 类 相 应 学 历 层 次
1.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①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② 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本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益阳市教育局认定。市教育局受理报名地点设市政务中心,联系电话:6204230。
③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完整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址:http://www.jszg.edu.cn)。
② 户口本(在我市大、中专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规定执行。
④ 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⑤ 在我市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由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4.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现场确认: 高中(含中职)春季批次 4月29日——5月14日,秋季批次10月30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初中及以下由户口所在地区县(市)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上交与申请表同底的照片4张。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的规定,我省今年于3月17日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月26日。报名地点:益阳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电话:4222239,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精神,今年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教师教育专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通过培训使之具备相应层次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统一组织教育实习,集中教育实习一般不少于6周。实习期间,培训学校和机构要安排高水平的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严格考核并认真填写《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培训地点设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和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或缺少相应学历层次教育实习环节人员。
2.测试形式: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经参测人员抽取题签后,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说课教材:幼师为大班现行教材,小学为五年级现行教材,其他层次为对应学科一年级现行教材。
4.测试时间、地点
市级测试时间:春季:5月25日,秋季:11月23日。           市级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5.参测须知:参测者须持身份证、自备教材及备课资料等。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申报语文、城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达到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免)。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点设在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南县5221347、沅江市2721570、赫山区4422519、桃江县8201307、安化县7291026、资阳区4323848、大通湖区5664153。
六、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函[2007]32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财综[2007]34号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由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两项构成。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七、教师资格认定由专家委员会审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结论通知本人。
八、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网址:益阳教育网   http://www.yiy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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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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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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