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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锦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2013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14所学校招聘教师50人,详见《2013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 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含)之前;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含)至1995年4月22日(含)期间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中职学校专业课和实训课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含)至1995年4月22日(含)期间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如招聘职位或某些职位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教师的信息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cn)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查询。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6-2125305。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9时至4月26日(星期五)12时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10时至4月27日(星期六)12时,市教育局在网上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即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同时审查考生照片,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3年4月22日11时至4月27日16时重新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28日8时至5月4日10时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教师职位按专业设置,同一学段同一专业招聘条件相同的职位视为同一职位。
2. 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招聘职位对教师资格、计算机、外语等级以及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3年4月22日之前取得。201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之前。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应聘中职学校实训课教师职位人员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各职位的具体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材教法有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市第八中学(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三号)。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复审)
1. 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通知。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 审查内容(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人选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为应聘中职学校实训课教师职位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
2. 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专业的基本技能。测试时限依据具体操作内容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教案占20%。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讲课成绩(不包括教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以上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通知。
(二)考核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报考合并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本人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受聘学校,对不选择应聘学校且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与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附件:2013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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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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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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