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获悉,广西重新规范了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考试费为70元/人/科;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费为300元/人/次。本次调整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笔试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笔试考2科。收费主体为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和经批准设立的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单位,所收考试费含区招生考试院自留考务费19元/人/科及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20元/人/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笔试考4科。收费主体为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和经批准设立的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单位,所收考试费含区招生考试院自留考务费19元/人/科。
面试部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收费主体为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和经批准设立的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单位,所收考试费含区招生考试院自留考务费30元/人/科及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15元/人/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收费主体为广西教育厅。
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后,在向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时,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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