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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2013年招聘36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2013年招聘36名教师公告

  为满足金乡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10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招聘40名,教育系统招聘36名,卫生系统招聘24名。同时,为企业招聘紧缺专业人才34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在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组成面试考察组,采取赴部分重点高校现场招聘和县内招聘的方式进行,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企业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由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自主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1”、“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硕士、博士留学生。
应聘化工园区管委会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包括化学工艺、精细化工方向)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化工工作12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学校可以放宽至普通本科院校。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引进人才在金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政务公告栏,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根据简章规定,确认自己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山东省金乡县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8709227@163.com),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企业岗位的人员,直接和相关企业联系人联系。
教育类职位:必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符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位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须一致或者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相同。
其他应聘职位:学历证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专业相同。博士毕业研究生应聘的,不限专业,不需填报具体职位,按照我县人才需求,符合引进条件的,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确定聘用单位。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5月10日。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5月11日 — 5月12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金乡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文峰路中国银行东50米路北)。
具体办法:应聘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金乡县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2寸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照片5张,在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教育类职位的,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已就业毕业生应聘的(不含金乡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招聘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
面试具体内容: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岗位采用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或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考察主要采取审核档案和发函外调的方式进行。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专业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人才招聘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
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享受待遇
符合《金乡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的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的急需专业人才,经县引进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确认,在正常待遇的基础上,3年内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贴(不含教育、卫生类和企业招聘的人才),期间调换到非急需专业岗位不再发放补贴。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金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8709227,0537-8722801。
附:1、金乡县2013年县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  
  2、金乡县2013年教育系统人才需求目录
3、金乡县2013年卫生系统人才需求目录
  4、金乡县2013年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目录
5、山东省金乡县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6、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金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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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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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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