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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工业新区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威海工业新区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在编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心理障碍。

2.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3、具有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4、须为威海市生源或具有威海地区常住户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试讲(技能考试)的形式进行。

1.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于4月25日至26日到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干部科(区管委616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2012年威海工业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须提前自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招聘简章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人承诺部分须本人签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2张照片背后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等情况)。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报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如果低于招聘计划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技能考试)的人选(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4倍,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进行公示。

3.试讲(技能考试)

试讲(技能考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其中试讲和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试讲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课内容为幼儿大班课程,讲课用书由考试部门统一准备。在试讲的同时考察考生师表仪态、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技能考试内容为简笔画、舞蹈、声乐和键盘。四项内容各占技能考试的25%。简笔画考试时间为30分钟,统一命题(绘画纸统一准备,其它用品自带);舞蹈、声乐和键盘三项考试时间共计10分钟,曲目内容自选(钢琴、手风琴、录音机统一准备,其它用品自带)。

试讲(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讲(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技能考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技能考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威海工业新区网(http://www.wip.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内未发现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被录取后,须于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招考信息发布地址:威海工业新区网(www.wip.gov.cn)。

3.本招聘简章由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712380 5581885。

附件:《2013年威海工业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 社会事业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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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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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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