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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为做好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五河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全县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1、政治思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专科以上申报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专科以上申报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均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档案在五河县教育局的申报人员,需复印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须在4月11日—12日到教育局前来办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面试、试讲。考查结果,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
5、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申请人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合格。

6、户籍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五河县的中国公民。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方式: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的申请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

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注意必须选择“五河县教育局”。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00:00点—4月14日24:00点

(二)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对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常用邮箱和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有工作单位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思想鉴定表”。“思想鉴定表”本人填写1—3栏,4—11栏由组织填写,第11栏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凡是有正式工作单位并领取财政工资的可由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否则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五河县教育局

地址:五河县新政府三楼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2-231074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由本人填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学生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地户口在本地具备办学资质学校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工资花名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提交照片

提交三张小二寸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板),其中两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张待办证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并粘贴在A4纸上);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请申请人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档案袋自备。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

(四)、体检

所有申请人员于4月19日上午 7:30携带体检表到老教育局院内统一组织体检,须空腹,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表在电脑上填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从五河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所有申请人员于4月26 日上午 8:30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课题、讲课须知并抽取讲课序号。4月27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及详情见讲课须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8日0点— 4月14日24点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 — 4月17日

3、体检时间:4月19日上午 7:30。

4、抽签时间及地点:4月26 日上午8:30教育局人事科

所有申请人员前来领取课题、讲课须知并抽取讲课序号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月27日

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2013年下半年进入改革试点。届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考,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另行发布。

其它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52-2310741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五河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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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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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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