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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嵩明县教育系统二一三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一、单位简介
  嵩明素有“滇东北门户”、“昆明市第二大坝子”之称。作为昆明主城门户,西南最重要的内陆大码头,嵩明县处于昆明“四环十七射”交通网络规划的重要节点、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内。嵩明南距昆明主城区30公里,距昆明国际新机场22公里。嵩明教育局现下辖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高完中3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8所,完小45所,县直机关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54所。在校中小学生4.2万人,在园(班)幼儿10218人。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需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招聘条件及岗位详见附件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从2011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择优聘用。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含)及以下(1983年5月 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含)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照片。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4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3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经就业的毕业生提供)。
    ④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复印件1份;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⑥《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1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应相接近,其中,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00—下午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安全科(嵩阳二小综合楼二楼)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课题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考核、体检;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后一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选择学校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拒报。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及嵩明县物价局滇发改费证字〔2011〕057001号收费许可证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每人每次收取50元的面试费用。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简章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嵩明县第四纪工委:0871-67924684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嵩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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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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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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