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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24名(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英语、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专业测试)、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及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20日5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每日9:00—12:00、14:00—17:30;地点:北川中学)。

2.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教师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应、往届毕业生的自荐书和成绩证明。

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zxzk@163.com,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与否,将电话告知报考者。初审合格者须于2013年5月17日带上上述资料到北川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缴费及准考证发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者当场缴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3年5月17日到北川中学缴费。所有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5月17日到北川中学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试讲折合成绩+综合面试折合成绩;体育、信息学科招聘考试分为专业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综合面试折合成绩。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信息、体育学科应达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公布。

(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语文学科9:00-11:00;其他学科9:0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分学科按高考学科专业要求(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标准基础知识)进行。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综合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8日17:00前在北川中学校门口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并发放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参加试讲、综合面试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试讲、综合面试考试费80元。

(二)体育、信息学科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项目测试时间为准。

2.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分若干项目进行测试。

4.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8日17:00前在北川中学校门口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并发放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综合面试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综合面试考试费80元。

(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试讲(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7:30至全部考生试讲结束。

2.地点:见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

3.参加试讲人员持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试讲。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4.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

(四)体育、信息学科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1.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9:00-10:30。

2.地点:见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

3.笔试分学科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标准基础知识)进行。

4.参加笔试人员持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五)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综合面试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六)最低分数线设置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北川中学张贴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达6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见总成绩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2013年5月20日,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社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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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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