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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2013年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临海市2013年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50.html)
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50.html)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50.html)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50.html)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
1、《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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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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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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