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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静宁县201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静宁县201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平市语委办发〔2013〕1号 

关于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平凉市工业园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使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现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凡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证书不达标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大、中专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测试需要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测试。

    二、达标要求和培训测试依据

    (一)达标要求

    1.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须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广播员、解说员、讲解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与汉语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培训测试依据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国家语委、各部委文件要求进行;内容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和省语委编写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

    三、培训测试工作的实施

    (培训工作

    1.培训方法

    培训采取集中辅导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不少于24课时,培训专家由市语委办统一选派。未进行培训的不安排测试,《普通话培训登记卡》由市语委办统一发放。

    2.培训教材

    统一使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写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甘肃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第三版),每册定价16元,由各县(区)、各学校根据参加培训、测试人数,在汇总培训测试报名时,向市语委办公室上报订数。

    (测试工作

    1.测试组织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于4月15日前,下半年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上报市语委办公室。考试时间通知后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2.测试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范围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中的内容,测试工作全部采用计算机智能测试。

    3.测试报名

    培训测试报名以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为单位集体进行,按要求填写《平凉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表》,并分别填报《平凉市大中专学校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平凉市县(区)机关公务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平凉市县(区)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平凉市县(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报市语委办公室(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报送时,请一并报Excel格式电子版)。报名者须交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尺寸:42mm×30mm,像素不低于600×400)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各县区,各学校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4.普通话采集数码照片要求

    (1)考生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2)考生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

    (3)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4)每个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身份证编号”;

    (5)建议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

    (6)以50人为一组把照片保存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须以与电子表格相对应的序号命名,例: 1号~50号(XX县);

    (7)把电子表格文件保存到相应的文件夹内;

    (8)电子表格的内容与照片相互对应(文件夹内的照片顺序可以不按电子表格报名顺序排放)。

    联系电话: 8223350   传真:8228873

    邮  箱:1362993897@qq.com

    5.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参加测试的社会人员不分专业每人次60元(含报名费10元),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次35元(含报名费10元),各报名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2)各县(区)测试费按省、市分成比例采取往来款项和直交非税的方式收缴,具体如下:一是测试费用的30%为上交省级的资金,直接打入教育局机关账户,开户单位:平凉市教育局,账号:2708065109024905188,开户行:平凉市工商银行城关支行;二是测试费用的70%为市级留用资金,缴存平凉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开户单位:平凉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帐号:2708065129200022756,开户行:平凉市工商银行城关支行;三是学生测试费用直接缴存平凉师范。请各县(区)上传报名数据时及时打款并将汇款单据传真至市教育局,传真号为8228873。

    (3)培训费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每人每课时2.5元,由培训单位负责收取,培训教材由省语委办公室提供,市语委办统一征订,教材费按定价收取。

    6.测试须知

    测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培训卡,否则不予测试。

    (发证

    凡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的考生,成绩达到规定等级由市语委办公室报省语委办公室复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注册、编号、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需在前次测试3个月之后,方可提出受试申请。培训测试合格者将成绩记入相关《培训证书》中,作为任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测试工作要求

    1.按照省语委要求,继续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大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力度,请各有关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以测促学,切实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2.各县(区)语委办、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通过文件、会议、公告栏、宣传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组织报名,并通知参测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测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2.平凉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表

    3.平凉市大中专学校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

    4.平凉市县(区)机关公务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

    5.平凉市县(区)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

    6.平凉市县(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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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静宁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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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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