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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市2013年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都江堰市2013年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公开招聘应具备条件:

    (1)年龄:30周岁(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2)学历: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卫生类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和紧缺岗位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从业经历: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从业经历要求,其中:教师岗位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报名参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131个

    1.面向社会公招123人。

    2.定向从在我市2013年服务期满的成都市特岗教师中招聘8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都江堰市2013公招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卫生类岗位52个

    1.面向社会公招52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二《都江堰市2013年公招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三)公共类岗位20个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财政局下属财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0人。

    具体详见附件三《都江堰市2013年公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http://www.cdpta.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4月23日至5月5日23:59。

    网上缴费:2013年4月23日至5月6日23:59。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

    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5日23:59。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50: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3年 5月7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10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3年5月10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所在区(市)县大学生志愿者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8)89741026。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31日至6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

    4.定向招考岗位面试工作按定向招聘方案进行。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于2013年6月10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6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

 

附件:1、都江堰市2013公招教师岗位一览表

      2、都江堰市2013年公招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3、都江堰市2013年公招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4、都江堰市2013年公招考务问答

 

都江堰市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领导小组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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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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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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