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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梅山学校2013学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其中义务段音乐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科学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毕业生放宽到2014年6月底取得,2013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6月底前取得,到时未取得的不再续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的可参考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情况确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浙江省生源的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年应届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
  浙江省生源: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
  三、考试形式
  (一)报考音乐学科的考试形式为笔试、术课、面试三项。
  1.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知识),其比分大致为7:2:1。
  2.术课: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技巧基本功。
  3.面试:形式为上课。
  (二)报考初中英语、初中科学的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二项。
  1.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知识),其比分大致为7:2:1。
  2.面试:形式为上课。
  四、录取办法
  1.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录岗位指标数3倍的取消录用指标。
  2. 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先笔试和术课,根据笔试和术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3倍进入面试,术课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报考其它学科的考生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3倍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初中英语、初中科学的笔试成绩、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入总分;音乐学科的笔试成绩、术课成绩和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25%、25%计入总分。
  术课成绩或上课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直接淘汰,不予录用。
  4.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个别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被录用的名额不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8日~ 5月7日,上午8:30 —11:00,下午13:30— 4:30(节假日休息)。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40元。
  2.报名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四楼教育局404室),咨询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薛老师,刘老师。
  3.资格审查:2013年5月8日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示。
  4.笔试:初定于2013年5月9日,在北仑区教师培训中心(新碶街道恒山路999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笔试、上课和术课时均需随带身份证。音乐专业考生自带特长展示乐器。
  6.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7.录用:北仑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察合格的报区纪委、人社局备案后,在北仑教科网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于2013年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梅山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其中历届生实行半年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必须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式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要求在梅山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8.监督电话:北仑区人社局:0574-86780591,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梅山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二: 报名材料清单
 

北仑区公开招聘梅山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生源地    
贴照片处
何时参加
何党派
  学历   民 族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健 康
状 况
 
现户籍
所在地
  报考
岗位
  是否师范类  
详细
通讯地址
 
 
特长或辅修专业   手机
号码
 
教师资格证书号   计算机等级   普通话等级  
奖惩
情况
 
 
 
 学习
工作
简历
 
 
 
 
 应聘理由及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承诺人签字:           2013.  .  

附件二:
报名材料清单: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能证明户籍或生源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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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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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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