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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韶关市曲江区2013年拟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职数和报名资格条件
㈠学科职数和招聘范围

招聘单位 招聘范围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计算机 营销与策划 合计
义务教育
学校
全 国 4 4 1       2 2 2 2 2   19
曲江区户籍 4 4 1       1 2 2 2 3   19
普通高中 全 国       2 2 2   2 2       10
曲江职校 全 国                       2 2
总计   8 8 2 2 2 2 3 6 6 4 5 2 50
 

 
注: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报考可纳入曲江区户籍招聘学科职数范围。
㈡报名资格条件
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⒉学历: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⑵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
⒊年龄:
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配偶,可放宽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⒋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学科。
二、报名方法
㈠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6月7日(不含双休日)
㈡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751—6669112。
㈢报名须提供材料: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交有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往届生)、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划生育审查表、“三支一扶”支教教师的支教期满证或支教学校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韶关市曲江区户籍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户口本;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应聘,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配偶所在的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符合条件者6月28日到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
㈠笔试(硕土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⒈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
⒉笔试内容: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个学科的,分别考高中阶段学科知识;应聘音乐、计算机、营销与策划三个学科的,分别测试专业素质和技能。
⒊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在我区服务期满的支教教师笔试加10分。
㈡面试
⒈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
⒉参加面试对象:2013年7月5日在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公布栏公布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不占划线名额直接入面试)。
⒊面试形式:说课。
㈢录用
笔试和面试分别计100分,按1:1折算成总成绩(硕土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应聘入围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相同分数按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面试成绩高者顺序优先聘用)。如遇放弃聘用者,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㈣分配和待遇
⒈分配:体检合格的应聘入围者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由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数和学校需求,分别分配到韶关市曲江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曲江中学或曲江一中、曲江职校任教。
⒉待遇:聘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人事关系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从2013年9月1日起计发,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和聘用手续,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实行上岗退费。
 
 
附件:
1、曲江区招聘教师报名表;2、计划生育证明书;3、曲江中学简介;4、曲江一中简介 
 
 

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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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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