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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赣榆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苏办发 〔2011〕 46 号) 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 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40名事业编制、财政拨款中小学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一:《赣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2011、2012、2013三届赣榆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金山中专专业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四)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报考岗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幼儿园教师可放宽到美术、音乐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5 月10 日 。上午8 :3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赣榆县黄海东路教育局东一楼。
3 、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4 、费用: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 、报名时须填写《赣榆县 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为中专、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生还需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7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数达不到3: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使用。紧缺专业及学科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低于3:1开考,并在开考前公示。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均为百分制,统一阅卷。
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2:1的,笔试成绩须达合格(60分)以上。
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其作为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尤其要考查其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采用说课形式,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 、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公布地点:赣榆县教育网( )和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yhrss.com)。
(三)体检
1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审核,通过考察审核的拟聘人员在赣榆教育网( )和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全县中专、初中、小学(含学前教育)拟聘人员落实具体聘用单位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具体指标见《赣榆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指标表》(选岗前公示)。
六、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局:0518-86212686;
人社局:0518-86229871;
县纪委:0518-8622302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赣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赣榆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赣榆县教育局
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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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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