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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武隆县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上午9:00 
  2.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如实填写《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后传电子件到指定邮箱:514059411@qq.com,凡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此表的,不予认可报名资格。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自行打印,贴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资格审查时上交工作人员。 
  报名邮箱:514059411@qq.com
  咨询电话:023-77720801;023-77720032
  (2)资格审查:2013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证明,并注明所学专业)、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1份到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彩色),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县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名额(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的紧缺岗位除外)。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4:00—17:30在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报考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满分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1.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人选确定。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者,取消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工作由武隆县人社局和武隆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10-15分钟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复审及体检。考官对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在武隆县实验小学举行。
  (四)成绩计算及体检人选确定
  1.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县人社局与武隆县教委一起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可登陆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武隆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至少工作满3年,如单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武隆县人社局和武隆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武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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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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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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