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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需求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德清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学科

  1.普高和职教类文化课(31人):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4人,音乐2人,音乐(舞蹈方向)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2人,教育心理学1人。

  2.职教类专业课(16人):计算机应用3人,计算机网络管理1人,影视制作1人,机械制造3人,数控技术2 人,汽修2人,电子商务1人,财会2人,电子电工1人。

  3.初中(9人):语文1人,英语1人,科学2人,音乐1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4.小学(43人):语文12人,数学6人,英语 3人,科学 4人,音乐8人,音乐(舞蹈方向)1人,体育4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2人。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职教类文化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相应专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湖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德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业类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单招单考高职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合格。

  2.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及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暂不作要求。其他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根据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与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可报考相应岗位。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体检符合标准。

  四、报考岗位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的相应岗位,每人限报 1个岗位。

  如出现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经就业的,必须在录用前提供解除与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 5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六、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七、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认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须提交《2013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

  八、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无高考但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专业知识测试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与入围

  普通中小学、职教类文化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职教专业课及音体美等技能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

  职教专业课技能测试按高级工标准;音乐技能测试为视唱、弹琴、唱歌、舞蹈中的三项,其中唱歌和舞蹈可任选一项;音乐(舞蹈方向)技能测试为视唱、弹琴和舞蹈;体育技能测试为队形口令、投掷和短跑;美术技能测试为简笔画、石膏素描和变体美术字。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 +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十、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deqing.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旦名单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根据各学段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岗位志愿,按入围者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依次录取,并逐个选择学校和岗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因隐瞒、造假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和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录用后在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毕业生,录用后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德清籍指德清生源或德清户籍,湖州籍指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浙江籍指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至2013年5月 10日。

  2.如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县外选调报考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报考,具体详见《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的公告》(德教〔2013〕14号)。

  3. 如对本通告理解有歧义时,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72-8062792,8061705。

  附件:1.岗位报考专业对照表  

2.2013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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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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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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