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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201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招远市201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专、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当年毕业的学生,下同)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符合要求的岗位,但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六)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七)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必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九)应聘人员除以下人员外,须为招远市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招远)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下同)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我市紧缺专业卫生类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定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仅限于烟体[2013]12号文件中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的优秀运动员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详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一类的,按照相应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有关专业要求执行)。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对恶意注册、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2、时间规定(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2日13:30—5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11日8:3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
3、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yld.gov.cn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招远政务网)。
4、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报名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录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对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若发现尚未资格初审,在不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情况下退出报名系统时不要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系统视为修改了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将重新计算)。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13年5月5日11:00前工作时间内向指定的电话(0535-8216837)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2013年5月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按上面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再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和计划单列的招聘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指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下同)、同单位、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同单位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必须在同类计划单列的岗位之间调剂)。其中已报考被取消计划的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中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实行笔试总成绩加分。不愿服从调剂的,办理退费手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改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加分办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笔试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最终有效报考人数不超过规定进入面试范围比例的,经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任教学科的高中段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教学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5类:临床医学、病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西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统一考试药剂试题;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统一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中医护理、英语护理、高级护理、国际护理、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⑵时间:2013年5月11日
    上午:9:00—11:00教学基础知识(教育类)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他类)
    下午:2:00—4:00 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类)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⑶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为1:1.5(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泉山路106号) 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面试弃权。考生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限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综合素质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于面试当天现场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类按学科专业知识、卫生类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出体检与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对应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时间另行通知。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教育体育局、招远市卫生局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次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弃权、取消聘用资格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上统一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教育类的,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的,按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 ) 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0535—8246326
招远市卫生局                   0535—8153517
监督电话:
招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535—8232664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 远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招  远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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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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